2018年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告人莫焕晶因放火、盗窃一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的判决)。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騷包不求人 的文章 關鍵字: 法律 社会 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