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专题学习《管辖规定》精准监督调查处置

“今天听了纪委领导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的辅导解析,我对监察委办理案件的种类及罪名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今后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办案就更有底气了。”泾阳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符宝峰发出由衷的感慨。6月12日上午,泾阳县纪委监委再次集中学习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精神,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东峰对 《规定》的六大类88个罪名进行了详细解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虎出席。

在对《规定》的解读过程中,杨东峰详细讲述了国家监察委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犯罪进行监督调查处置的权限及其分工,重点阐述了监察委负责调查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经常涉嫌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10余个职务犯罪罪名的概念、立案标准及量刑幅度,并列举近几年来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的发生在身边的多起鲜活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例,以案析理,以案释法,加深了在座各位对《规定》的理解和把握。他还不时地提出问题启迪思维,大家见仁见智,各抒己见,台上台下问答互动,气氛煞是热烈。

会议要求,一要树立学习意识。要求全体纪检监察人员认真学习牢记和掌握《规定》内容,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具体案例“延伸”学;正确处理好党内法规、行政法规与刑事法规之间的关系,注重学习和实践结合,做到党纪政务处分及职务犯罪的精准综合运用,真正做到永不越“线”,务必搞准。二要树立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监察人员审查调查案件要严格组织原则和法律程序进行,做到不越轨、不违法、不失职。要把程序意识贯穿到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按程序走、按规定办,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要坚持执纪执法工作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用好用活执纪执法“两把尺子”。四要谋划好干什么怎么干,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有深刻的认识,要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切实加强学习交流,尽快融会贯通《规定》精神,讲政治、讲担当、讲学习、讲纪律,用好利器,严肃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依法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持续保持遏制高压态势,夺取全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泾阳县纪委监委 刘江南 何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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