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0萬居間合同糾紛背後的區人大代表“涉案”疑雲

因沈利祥向方傑鋒討要一筆上市公司併購產生的2700萬元的中介費,沈利祥多次被杭州市西湖區、濱江區的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立案調查,後被查無實據。2016年8月16日,沈利祥委託他人向方傑鋒追討佣金,不但車子被砸(鑑定損壞價格為9490元),人也被打,報案要求警方查處,幕後的主使者與行兇者卻一直未被處理。然而,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兩天後即2016年8月18日,沈利祥去找方樹強父子協商反被辱罵,與他同去的一名夥伴看不慣,順手打了方樹強一記耳光,卻立馬被警方拘留12天。

2700萬居間合同糾紛背後的區人大代表“涉案”疑雲

圖為方樹強與方傑鋒父子打造的杭州萬輪科技園

近4年過去,沈利祥仍然是要不回本該屬於自己的2700萬元居間合同中介費。

他一直與方樹強、方傑鋒父子周旋。為了討回這筆費用,沈利祥多次找方樹強父子協商解決未果,反被身為杭州市濱江區人大代表的方樹強利用資源關係指控其“敲詐勒索”。

不過,警方多次立案調查,均認為沈利祥涉嫌敲詐的事實並不存在,相反卻證明了方傑鋒確實欠了沈利祥的居間合同費用。

沈利祥是杭州振強車業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方樹強父子倆系浙江萬輪車業集團有限公司(方樹強佔30%、方傑鋒佔70%,以下簡稱“杭州萬輪”)的實控人。按照雙方約定的居間合同(口頭)協議,方傑鋒實際上是應該支付沈利祥2700萬元中介費。2014年7月之前,方傑鋒一直叫沈利祥“叔叔”。那時候,方傑鋒的身份是杭州聯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聯創投資”)的業務經理。

雙方關係鬧僵,源於2014年8月22日,福建一家上市公司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冠福股份” )花18億元收購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能特科技”)。湖北能特科技的主營業務為醫藥中間體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該證明內容顯示,上海寰宇公司對冠福股份(002102)尋找併購標的,通過沈利祥介紹認識杭州聯創(法人徐漢傑)、杭州萬輪投資(法人方樹強、方傑鋒),做成湖北能特科冠福股份的併購重組相關的所有業務, “方傑鋒當時承諾沈利祥併購成功後提取總額的1.5%作為業務費(總標的物為18億元x1.5%=2700萬元),和告知沈利祥不要買此上市公司股票”。

2014年8月22日,冠福股份發佈公告,公司向陳烈權等8名自然人以及能特投資8家機構發行2.2億股和支付4.8億現金的形式,收購能特科技100%股權。其中股份發行價6.01元/股,同時擬向林福椿、聞舟實業發行9983萬股募集6億元配套資金。

2014年10月,沈利祥找到杭州聯創投資和方傑鋒,但杭州聯創投資不認賬,認為是公司員工(方傑鋒)談成的業務,屬於份內的事。不過,當時一名杭州聯創投資的員工向沈利祥透露,公司以業務獎金的形式發放給了方傑鋒。

不過,方樹強並不是坐下來協商解決事實存在的經濟糾紛問題,同樣是採取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方式,想以此唬住對方。

“我多次被禁毒大隊的辦案人員調查,這跟禁毒方面無關。而我委託姚建輝等人去方樹強父子的萬輪科技園向方傑鋒追要中介費時,司機廖秀偉被方樹強僱傭一夥有吸毒史的社會人員持木棍打傷,且被砸壞本田雅閣轎車一部(修理費13000多元),但多次報案與控告至今無果。”沈利祥說,2016年6月16日,轎車在萬輪科技園門口被人砸壞,廖秀偉在6月21日去萬輪科技園找方樹強交涉,無故被打傷(輕微傷)在地,報警後,至今無任何處理結果。

“我在2016年6月18日,因為去追討中介費,與方樹強父子發生肢體衝突,一氣之下,順手打了方樹強一個耳光,濱江公安分局便以涉嫌尋釁滋事將我拘留12天。”姚建輝說。

2700萬居間合同糾紛背後的區人大代表“涉案”疑雲

​圖為杭州市公安局濱江區分局做出的不能按期結案說明書

“受理廖秀偉的被毆打、被故意損毀財物一案,因嫌疑人身份不明等原因,導致本案不能按期結案,特向你說明,本單位將繼續調查、依法處理”。

對此,北京一名不願署名的法律專家表示,誠實信用原則既是做人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合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合同法》第6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民法通則》第4條也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專家認為,誠實信用原則作為市民社會必然的道德信條,必然關係著一個時代一個國家,一個法律系統對人性的基本認識和基本態度。誠實信用原則也因此成為當今世界具有特殊意義的法律問題。

對於事情的進展,獬豸新聞(ID:zgsbfzzk)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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