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电白:依法从快批捕16名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得知政府要征收土地用于项目开发,为获得非法利益,煽动村民集资“购买”该地并种树霸占土地,阻扰项目施工、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抢走施工设备,冲击公安机关维持秩序的人墙,殴打公安民警,抢夺执法记录仪,打砸、掀翻执行公务的警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日前,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以谢某、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16人。

谢某、张某等16人是电白区电城镇某村村民。2013年,谢某、张某等人得知当地政府要征收位于该村的一块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为获取更多利益,便煽动村民集资购买该片土地的“股份”,交钱的村民拥有这块土地的权属,没交钱的村民视为放弃权属,签署合同后每人可领100元。后村民共集资90余万元,其中50余万元用于支付给放弃权属的村民,剩下40多万元,用于打官司、上访、购买桉树苗、阻拦施工等支出,并企图通过种植桉树苗霸占土地以获取更多补偿款,后该片土地很快被种满了桉树苗。

3月24日,谢某、张某等人再次组织村民到工地阻扰施工,并强行将一台施工铲车开回村中,要求解决好土地纠纷并赔偿树木损失费。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到场处警,谢某、张某等人煽动村民阻止施工方将铲车开走,并对公安民警辱骂、推搡,冲击公安机关维持现场秩序的人墙,抢夺执法记录仪,用石头、木棒、拳脚等殴打公安民警,并砸烂、掀翻1辆警车和2辆执法车辆,致使23名公安民警不同程度受伤,其中8人经鉴定为轻微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移送至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后,该院迅速成立专门办案组,与侦查机关召开案件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和论证,形成了7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并在3日内审结全案。经过严格审查、准确把握,认为谢某、张某等16人的行为属于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犯罪,是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之一。该院分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依法从快批准逮捕谢某、张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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