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錢給房給編制,菏澤出臺“人才新政30條”

5年內遴選100名領軍人才

實施動能轉換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對接省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圍繞我市主導產業,整合“牡丹英才”、“菏澤市重點產業領軍人才”工程,實施“動能轉換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5年內遴選評定100名左右領軍人才或團隊;對能夠幫助企業突破關鍵技術、解決重大難題或與企業聯合開展自主創新研究的領軍人才或團隊,經評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100萬元項目資助;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備良好產業化前景來我市創辦科技型企業的人才,符合條件的經評選認定後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

頂尖人才最高給予8000萬綜合資助

加大高端人才支持力度。設立市級“一事一議”引才通道,對我市急需緊缺的頂尖人才和團隊項目實施“一事一議”評價標準,經認定後最高給予8000萬元的綜合資助;加大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支持力度,對全職引進或自主培養的人才,市財政分別給予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 100萬元、50萬元配套資助,給予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外專雙百計劃”專家30萬元配套資助,獲得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獎項或省級創新創業大賽二等獎以上,落地我市的項目,經評估認定後給予50萬元投資支持;實施菏澤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人才工程,5年內遴選100名左右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在3年的管理期內,每年給予2萬元科研補貼。

博士可直接辦理聘用手續

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加大技術技能人才培育力度。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市級人才工程遴選機制,逐步提高人才津貼補貼標準,推進人才分類評價機制改革,制定我市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辦法;建立特殊高層次人才職稱綠色通道,對符合高級破格基本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對從市外引進的博士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符合條件的可直接申報或評審高級職稱,事業單位相應常設崗位沒有空缺的,可申請特設高級崗位;著力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鼓勵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市財政對企業新引育的高級技師給予5000元獎勵。

創優做強人才創新平臺

創優做強人才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等創新平臺,以及新認定備案的院士工作站、千人計劃工作站、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按照省級、國家級不同層次,由市財政分別給予10--200萬元獎勵;對中科院、“雙一流”建設高校等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機構和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研發機構且正式運營,由市財政分別給予500萬元和300萬元獎勵。

人才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300萬元

加大人才融資扶持。整合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產業扶持引導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示範引領作用,吸收社會資本參與,逐步構建規模不低於10億元的人才科技發展基金,對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給予支持;大力吸納國內外的投資機構來菏投資,對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含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自其獲利年度起的3年內,分別按不超過其淨收入的2%給予獎勵;加大人才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對各類人才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微企業的,符合條件的可分別提供最高額度為10萬元、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並給予2年全額貼息和50%貼息,對運營良好的可繼續提供創業貸款擔保和貼息。

技術成果佔註冊資本比例最高可達100%

提高科技人才成果收益。加大對創新人才的股權、期權、分紅激勵,健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知識產權評估、質押、託管、流轉、變現和風險補償機制;對職務科技成果轉讓、轉化的,進一步提高獎勵資金的提取比例,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創辦企業,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所佔註冊資本比例最高可達100%。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收益,不收繳國庫,全部留歸本單位,用於人才隊伍建設。

大中專以上學歷人員“零門檻”落戶

建立菏澤市高層次人才智庫

為外國專家設立“牡丹友誼獎”

打造特色鮮明的引才品牌。整合引才資源,開展“匯智中國牡丹之都 助力新舊動能轉換”招才引智系列活動;擦亮“中國科協海智基地(菏澤)”品牌,對接省“齊魯之約”海外引才,每年組織開展出國引才活動,佈局一批海外招才引智工作站,引進一批我市急需緊缺的高精尖人才,符合條件的,經評估認定可直接納入“動能轉換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給予支持;實施“歸雁興菏”引才工程,建立菏澤市招才引智工作站,並對引才成效顯著的工作站給予最高30萬元的工作經費支持;設立“牡丹友誼獎”,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政府友誼獎的外國專家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設立“中國牡丹之都科技創新貢獻獎”,每兩年評選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通報表彰,並給予一定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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