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检察院:保护生态 刻不容缓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民法总则》加入绿色原则,正是对生态文明保护的法律确认。今日,甘泉县道镇延长石油下寺湾事件一经报道,立刻引起甘泉县检察院领导的密切关注,经院党组的安排,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经查,下寺湾闲置采油厂内,刺鼻的污油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于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露天土井里,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的生活。根据法律规定,此次事件符合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保护自然环境及周围居民合法权益的范围。本院积极应对此次事件,并向甘泉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整改,消除该井场的环境污染问题。

在该院领导统筹协调下,民行检察部门密切关注,监督整改情况。近日,该院民行检察工作人员同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现该井场正在积极恢复被破坏植被,污油池中的污油水已进行了处理,再无刺鼻味道,并对周围土壤进行了处理,在井场中设立安全标语,加设相应的安全措施,受到了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通讯员 贺小京)

甘泉检察院:保护生态 刻不容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