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全國普法辦印發首批中央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

重磅!全国普法办印发首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近日,全國普法辦印發了第一批《中央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這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有力舉措和配套制度,對於推進新時代全民普法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2017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通知》(中辦發〔2017〕31號)明確提出:制定本部門普法責任清單,明確普法任務和工作要求。這次印發的首批中央國家普法責任清單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10個部門,明確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憲法及憲法相關法、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法規是各部門的共同普法責任。同時明確了各部門負責宣傳與本部門業務工作密切相關的重點法律法規規章,並確定了責任部門和普法工作協調部門。這為各部門履行普法責任提供了依據和遵循。

據悉,全國普法辦將結合“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加大對落實普法責任制的檢查考核;還將陸續公佈其他中央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年內基本實現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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