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所有人禹州人我市换届选举纪律有明确规定,请知悉!

要自觉执行“六个做到、六个严禁”

一是做到依法选举,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破坏和阻挠选举;

二是做到有组织选举,严禁竞选人策划与指使他人利用宗教、宗族、家族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以及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非组织活动;

三是做到有序竞选,严禁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贿赂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和其他候选人等;

四是做到公平竞争,严禁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其他候选人进行恶意中伤;

五是做到严守村务管理规定,严禁突击花钱,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集体资金以及低价处理集体资产等;

六是做到及时交接,严禁离任后讨论、决定和审批人、财、物以及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移交村务等。

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不得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村(社区)“两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不得以种种借口推诿工作责任或敷衍塞责。如因相关人员擅离职守给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从严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严厉打击以下行为

(一)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实物等进行拉票的;

(二)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的;

(三)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的;

(四)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的;

(五)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进行拉票的;

(六)以违反规定分发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的;

(七)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的;

(八)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的;

(九)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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