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村“两委”选举,怎么把前科劣迹人员和涉黑涉恶问题人员挡在门外?

“要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坚决把前科劣迹人员和涉黑涉恶问题人员挡在门外。”

2019年12月3日,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表示。

会议提出,要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积极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在“推进方式革新,增强市域社会治理驱动力”层面,会议强调,要发挥五个作用:一是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二是发挥自治基础作用,三是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四是发挥德治先导作用,五是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基层群众自治,本质上就是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会议提出,要发挥自治基础作用,除了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外,还要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理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创新基层自治的实现形式和载体,“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会议提出,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包括: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给社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要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

把人民群众实践中广泛认同、操作性强的道德观念及时上升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会议还提到,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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