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给昌宁县人民检察院颁发了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证书,这是该院继2015年首次成功创建之后,再一次保留这至高荣誉。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永远在路上,文明创建只有进行时,没有终止时的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文明单位创建与提升工作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争创水平得到新提升。

从严治党得到进一步落实

该院党组始终树立“抓党建带队建,抓党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为统领,坚持党建引领文化,文化凝心聚力,打造过硬队伍,促进中心工作,全方位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完善“2+3+7”党组织体系(“2”即院党组、党总支;“3”即3个党支部,“7”即7个党小组),形成党组班子领导既分管业务,又联系党建工作的扁平化网络体系,实现了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群众工作、老干工作的无缝对接。通过推行“四抓四有”,即抓领导,管理上有新举措;抓结合,教育上有新方法;抓配套,活动上有新形式;抓责任,监督上有新进展,强化目标推动、管理推动、文化推动、团结推动、服务推动“五个推动”,凝聚党组织向心力。党建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使党员政治思想更加坚定,业务素质明显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很好贯彻执行,为检察工作长足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核心价值观得到进一步弘扬

该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全院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不妄议中央,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决定,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自觉的把个人追求融入到国家富强、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把个人追求和检察工作发展结合起来。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融入检察工作宣传教育之中。该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置于榜首最显著位置,通过大厅前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立足检察工作行业特色和职业特点,适时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上街开展法治宣传,和县电视台联合制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正文明执法的宣传片。二是组建宣讲团队,对该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的成果进行宣讲,北京通州区、昆明西山区、大理等省内外多家检察院、市内党政各部门等50余家单位和部门2000余人到院学习参观,院宣讲团成员进行了宣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弘扬抗战精神,树立爱国爱党情结,每年国庆节、抗战胜利纪念日、建军节等组织干警进行升国旗、唱国歌、入党宣誓、检察官宣誓活动,清明节组织干警到烈士陵园扫墓,通过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

志愿服务得到进一步增强

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以善洲精神为动力,积极开展学雷锋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突出检察特色,将志愿服务落实到位一是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先后组织志愿者到河西水库、达丙河、百果园、天堂山清理垃圾,开展保护生命之源、保护天堂山、保护母亲河活动;二是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关爱特殊群体,为关爱学校学生送学习生活用品,教学生绘画唱歌;三是为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献爱心,协调残联、卫生部门为挂钩点鸡飞镇英韬村伤残群众体检,到敬老院为58名孤寡老人包饺子,送温暖。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心支持公益事业。三年来共开展志愿服务180余人次,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进行奖励60余人次。

机关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该院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依托道德讲堂,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落到实处,引导全院干警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健康生活,大力弘扬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和理念,颂扬广大检察人员“忠诚、为民、担当、公正、清廉”的检察职业道德,树立新风正气,增强执法为民意识、热爱检察事业、诚实守信、公正执法、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检察职业操守,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

检察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坚持“办案有期、服务无期”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优质高效服务。2015年以来共查处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安全、惠农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1件45人,挽回经济损失427万余元,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73人,起诉746人,监督立案4件,追诉漏犯12人,依法提起抗诉6件,均获改判,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健全帮扶挂钩点常态化联系机制,每年选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驻村,组织干警到结对帮扶的群众家中走访,全程参与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精准识别、入户调查、贫情分析、贫困对象公开评议、公示等各项工作,组织志愿者帮助困难群众移栽烤烟,每年对困难群众进行慰问。2015年以来,帮助鸡飞镇英韬村解决了卫生室提升改造资金缺口问题,协调道路硬化资金500余万元。为里文村协调项目资金250万元,修通5公里水泥路,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90户,使挂钩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办公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改善办公、办案环境条件,单位占地面积10亩,拥有办公楼、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综合楼三幢。加大信息化工程建设和运用力度,建成集办公办案、信息发布、网络侦查一体化指挥、视频会议及多媒体示证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化应用平台和规范化办案工作区,办理自侦案件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公、办案条件极大改善,各项基础设施达到标准,设计合理,功能齐全、实用方便。坚持“一张蓝图抓到底”,规划一次到位,避免重复投资。强化环境美化绿化,按照园林单位建设标准,培植树木、花草等,绿化覆盖率超过40%。制定《卫生管理方案》、《楼层监督员制度》,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环境卫生包保责任制,人人认真履职,保持环境干净整洁。同时,积极参与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倡导“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爱,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受到了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围绕创建“忠实、执着、廉洁、健康”的良好院风,办公秩序井然,干部职工团结互助,举止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机关环境内实外美。

该院表示将继续发挥好“全国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立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只争朝夕的拼搏精神,争做中国梦这一恢宏乐章中的最强音,在新的起点上再铸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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