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 do it” 耐克

“Just do it” 耐克

第一個“Just do it”廣告的主人公是坐在輪椅上的田徑運動員克萊格·布朗修,廣告口號是出現在黑色背景下的反白字。廣告語沒有念出聲,但它卻喚起了一代人的共鳴。

“Just do it” 耐克

1938年,一個喜歡運動、打籃球、跑步的年輕人出生在美國,他的名字叫菲爾·耐特,就是這樣一個熱愛運動的年輕人,多年以後創立了一個新的運動品牌——耐克,甚至趕超了當時在運動領域盛行一時的阿迪達斯。耐特一直很喜歡運動,他高中的論文幾乎全都是跟運動有關的,就連大學也選擇的是美國田徑運動的大本營——俄勒岡大學。

“Just do it” 耐克 (比爾·鮑爾曼)

在俄勒岡,耐特遇到了自己一生的良師益友,自己的教練比爾·鮑爾曼。鮑爾曼50年代曾連續打破世界長跑紀錄,俄勒岡州尤金市也因此而揚名。在訓練比賽中,運動員的腳病是最常犯的,鮑爾曼一直想設計出一種鞋,底輕而支撐又好,摩擦力小且穩定性強,這樣可以減少運動員腳部的傷痛,又能跑出好成績。於是,鮑爾曼精心設計了幾幅運動鞋的圖樣。他找了好幾家制鞋公司,但卻沒有人理會他,倔強的鮑爾曼乾脆自己請教補鞋匠,學會了做鞋,在一次運動會上,他的運動員穿上了由他親手製作的、外表難看但輕巧舒適的鞋,結果跑出了比以往任何一次比賽都好的名次。畢業後,耐特繼續到斯坦福大學攻讀MBA學位,而鮑爾曼則繼續在大學裡做田徑教練和設計運動鞋。

畢業後的耐特決定到日本去尋找機會,在日本的展覽會上,耐特碰到了日本的虎牌運動鞋廠家,他自稱是來自美國的“藍絲帶運動公司”,剛好虎牌需要一個代理商來打入美國市場,於是就把代理權給了這個初出茅廬的小夥子。拿到代理權的耐特立即找到了鮑爾曼,他們兩個人出資500美元,組成真正的藍絲帶運動公司,成為虎牌運動鞋在美國的獨家經銷商,開始了最初的創業。這個“藍絲帶”就是“耐克”的前身。

“Just do it” 耐克Cortez (阿甘鞋)

1968年,經鮑爾曼改制過的Cortez鞋(阿甘鞋)成為虎牌運動鞋的最暢銷產品,公司的生意開始逐漸好轉起來,日本總公司察覺產品銷路不錯,便要求他們先匯款後發貨。耐特他們的成本不但大大提高,日本方面還不按期交貨,甚至出現了很多質量問題,為了維護信譽,耐特和鮑爾曼忍氣吞聲,及時給顧客換了鞋子,更可氣的是,虎牌又派代表來到尤金市,提出購買鮑爾曼公司51%的股份,並在5個董事中佔兩席,如果拒絕這個要求,立即停止供貨。受盡日商刁難的鮑爾曼和耐特忍無可忍,斷然拒絕這一非份的要求。

“Just do it” 耐克

耐特和鮑爾曼決定開一家屬於自己的公司,起名為耐克,而NIKE這個名字,在西方人的眼光裡是很吉利,易讀易記,很能叫得響。他們很快推出了以“耐克”命名的運動鞋,並目設計了精美的商標。耐克那個著名的“一勾”商標十分醒目,具有視覺上的吸引力,以及運動鞋和其他體育用品應具有的那種動感,象徵力量和速度。

到1979年,耐克通過策劃新產品的上市及其強勁推銷,市場佔有率達到33%,終於擠進原來由阿迪達斯、彪馬和Tiger所建的“鐵三角”,成為銷售明星。到了1981年,其市場份額甚至達到50%,遙遙領先於阿迪達斯,而耐特本人也跑步進入了《福布斯》雜誌令人垂涎的美國最富有的400人之列。

“Just do it” 耐克

1984年,耐克開始以廣告代言人的策略重新樹立自己的形象。他與喬丹簽定了一份5年合同,給喬丹的條件還包括贈予耐克的股票,以及在耐克運動鞋上使用喬丹的名字。耐特堅持這樣做,喬丹對耐克的影響是巨大的。喬丹身上凝聚了活力、聲望、高超的競技水平和令人振奮的體育精神,他的分量超過任何耐克理想中的標誌。耐克藉助喬丹創造了新品牌“飛騰喬丹”(AirJordon),生產五顏六色的籃球鞋和配套的服裝。“飛騰喬丹”既是成功的廣告戰役,也是品牌戰的勝利,在第一年銷售量就高達1億美元。

“Just do it” 耐克

Just do it,馬上去行動去實現,也許這就是耐克想要傳達給人們的理念,不論是生活還是夢想,別停下腳步,想做就去做吧!堅持總會得到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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