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之声」西市区纪委转发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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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前,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8起典型问题是: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武晋斌违规接受公款宴请问题。2016年8月6日晚,武晋斌与家属、朋友一行6人因私出行,违规接受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公款宴请,共计消费2480元。2017年3月8日中午,武晋斌一行5人因公出差返回途中,违规接受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公款宴请,共计消费2666元。武晋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河南省气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国强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3月16日,赵国强等人到洛阳市气象局调研,当晚接受该单位超标准接待,共计消费5332元,人均消费761.7元,其中违规饮用3瓶高档白酒共计3930元。当天,赵国强等4人入住洛阳市某酒店,4人当晚住宿费共超出标准322元(其中赵国强个人超出标准118元)。以上费用均由洛阳市气象局采取拆分单据、伪造公函、虚列会议费等方式公款报销。赵国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赵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宪峰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4月至11月,经刘宪峰同意,新吉林街道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现金11300元,用于单位宴请和聚餐。刘宪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区粮食局原副局长戴伟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2017年6月,戴伟忠等人到浙江诸暨、江苏沭阳公务出差,戴伟忠携家属同行,期间赴诸暨、南京等景区旅游,景点门票和部分餐费1000余元由随行的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其他旅游相关费用12825元分别在区粮食局和下属单位报销。2017年7月,戴伟忠到舟山开会,携家属同行,违规要求下属单位租车并安排驾驶员,相关费用共计2950元在下属单位报销。戴伟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戴伟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易干军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2018年1月14日至2月7日,易干军在担任常青街街道办事处主任、某房屋征收指挥部指挥长期间,先后组织私人朋友和区内其他单位人员在该指挥部食堂违规宴请、聚餐10次。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折合金额共计1万余元。易干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湖南省株洲市城发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廖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廖晖在担任株洲市城发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期间,先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2笔共8000元、购物卡3次7张面值共7000元、高档香烟17条、高档女包1个,均未按规定登记、上交。廖晖还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廖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被收缴。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河边镇波思村党支部书记王清胜借操办其子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2月13日,王清胜为儿子举办结婚宴,共办宴席29桌,违规收受了波思村低保户、贫困户、五保户共12户村民所送礼金共计2200元。在组织调查前,主动退还了违规收受的礼金。王清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原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张莉军组织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7年5月至6月,在张莉军主持营业部工作期间,同意该部组织26名员工分四批赴斯里兰卡旅游,并以奖励费的名义公款报销了10名员工共计25532元的旅游费用,其他人员旅游费用因组织调查尚未公款报销。张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记大过政务处分,被免去现职,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并责令退回公款报销的费用。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8起问题大部分发生在2017年以后,有的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这些问题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少数基层单位压力传导不到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收手。这些问题的查处,释放了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表明了相关地方、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上述8起问题中,有的变换手法,把餐桌摆到内部食堂当幌子,掩盖公款吃喝的事实;有的坦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和旅游安排,既违反了廉洁纪律,又破坏了“亲”“清”的政商关系;有的借喜庆事宜收金敛财,甚至向贫困户、低保户伸手,陈规陋俗屡禁不改;有的组织公款出国旅游,慷公家之慨;有的单位一把手带头违纪,带坏了单位风气。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仍不容忽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必须久久为功、毫不松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保持定力、耐力,一个阶段要盯住一个阶段的突出问题、把握一个阶段新的特点,持之以恒、善始善终、涵养成风。要紧盯“四风”问题,密切关注其新动向新表现,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岗位、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依纪监督和依法监督相结合,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把压力持续传导至基层各党组织、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端午假期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触碰“红线”的人和事,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精准发力,对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决不手软、姑息,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天津市西青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凤利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该局办公楼316室由大会议室、小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组成,总面积156.29平方米。2014年初至2016年4月,朱凤利在316室内的面积为22.64平方米的办公室办公,但整个316室事实上仍由其个人占用。朱凤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朱凤利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天津市纪委监委)

2.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建伟等人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9月24日,阿巴嘎旗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建伟、立案庭书记员关宏业、司机塔拉驾驶法院警务用车前往锡林浩特市参加锡林郭勒盟中院信访会议,3人到达锡林浩特市后驾驶警务用车外出吃饭并饮酒,3人返回宾馆后,塔拉、关宏业2人私自驾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塔拉死亡、关宏业受伤、车辆受损。2017年11月,关宏业受到记大过处分;2018年2月,王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3.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司法局纪检组长戴振秋大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6月2日,戴振秋为女儿操办婚宴,并就该事项依规向组织进行了报告。2017年6月16日晚,戴振秋为女儿再次举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8000元。2017年7月,戴振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辽宁省纪委监委)

4.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政府副区长刘兆华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2月30日下午,刘兆华驾驶友好区政府定向公务用车到乌马河区某饭店参加同学聚餐,被伊春市纪委检查组当场发现。2018年2月,刘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5.江苏省昆山市水利局副局长祁学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7年1月,祁学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苏州某公司负责人朱某赠送的生态苏酒一箱(4瓶),价值约人民币1800元。2017年2月,在得知被举报后,祁学才委托他人将所收生态苏酒退给朱某。2017年6月,祁学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监委)

6.江西省都昌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汪龙福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7年7月15日至9月14日,汪龙福使用由其保管的公务加油卡套取现金共计1.8万余元供个人使用。2018年3月,汪龙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江西省纪委监委)

7.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惠民生、维修股股长郑红借公务培训之机旅游问题。2016年3月8日至9日,惠民生和郑红在昆明参加学习结束后,两人私自随团前往丽江游玩。2017年4月,惠民生和郑红赴成都学习培训,4月9日报到,两人未经批准提前两天到达,前往都江堰游玩。2017年12月,惠民生、郑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监委)

8.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军公款购买购物卡送礼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的中秋、春节期间,梁军指使下属单位科通防雷工程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送礼,共花费8.3万元。此外,该局还存在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借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8年3月,梁军和该局发展改革与财务管理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赵佩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科通公司副经理李卓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监委)

9.海南省昌江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黄玉宁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黄玉宁用单位名义开设了一张公务加油卡并交于私人使用,累计消费公款1万余元。黄玉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黄玉宁受到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海南省纪委监委)

10.四川省广元市委第二巡察组原组长何良彪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何良彪任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等职务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的现金、购物卡共计4800元,礼品价值共计5800元;违规接受被巡察对象宴请。何良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何良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2018年2月,何良彪被免去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职务。(四川省纪委监委)

11.云南省福贡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桑合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2月12日,桑合益在担任福贡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私自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送本人和家人到架科底乡架科底村老家过春节。2016年3月,桑合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云南省纪委监委)

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辽宁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刘春忠借公务出访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2017年9月,刘春忠借公务出访加拿大期间,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借机游览观光;擅自增加出访地点,违规公款报销机票、住宿等费用合计9615.9元。2018年3月,刘春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辽阳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1.辽阳县隆昌镇原副镇长赵生美违规骗取国家水毁房重建补助款和移民扶贫户建房补助款问题。2012年8月辽阳县东部山区遭受水灾,赵生美在负责为灾民水毁房重建时,指使得胜村相关人员将不符合水毁房重建条件的其2名亲属上报为灾民建房对象,共骗取国家水毁房重建补助款7.5万元。2013年11月,省扶贫办针对2012年辽阳县东部山区水灾房屋重建中的贫困户每户补助1.5万元,赵生美又指使相关人员将上述亲属再次上报镇扶贫办,骗取国家移民扶贫户建房补助款3万元。赵生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助款已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辽阳县甜水乡韩家村村书记韩纪良、村主任胡宗业、村经管员韩有波挪用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韩纪良、胡宗业、韩有波三人共同挪用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资金4,600元,用于支付村里的招待费。韩纪良、胡宗业、韩有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文圣区小屯镇原镇长宋万胜、原副镇长王帅违规套取劳务补助费问题。2013年至2015年10月,宋万胜和王帅在负责中石油输油管线工程动迁过程中,采用虚列劳务补助方式共同贪污公款19.85万元。宋万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王帅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太子河区沙岭镇双台子村原主任唐明龙、村经管员王兴家违规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2009年1月,唐明龙伪造养猪场法人资格申报建大中型沼气池项目并骗取能源专项补贴资金6万元。2011年7月,沙岭镇经管站拨付双台子村农业补贴款18000元,唐明龙伙同王兴家伪造虚假修路工程合同,其中1万元被唐明龙个人侵吞,剩余8000元用于支付村里其他费用。唐明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王兴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太子河区王家镇东河洪村原经管员吴恩海占有低保户保险费问题。2016年12月,吴恩海收取三名免费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的低保户保险费510元,并占为己有。2017年1月,吴恩海明知两名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的村民已死亡,将两人保险费340元占为己有。吴恩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占有的保险费予以返还。(辽阳市纪委监委)

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东港市北井子镇小岗村由屯组村民组长鞠良福违反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问题。鞠良福未按规定将集体虾池承包款350,400元上交村集体账户管理,擅自将部分承包款分给村民组村民和支付其它费用,剩余7800元由其本人保管。同时,鞠良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鞠良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孤山经济区财政局农业处原处长吴寰宸滥用职权,违规审批村集体专项资金问题。吴寰宸违规为东大于村审批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50万元。吴寰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处理。

3.凤城市蓝旗镇林业站站长丛树蜂、出纳员吕廉洁挪用国家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丛树蜂、出纳员吕廉洁截留、挪用国家财政专项资金3万元用于林业站日常支出。丛树峰、吕廉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宽甸满族自治县虎山镇夹河村扶贫互助社原理事长潘德军、夹河村村民李利挪用扶贫资金问题。潘德军挪用扶贫资金7.98万元给李利个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潘德军、李利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款全额退还,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处理。

5.振兴区西城街道滨江村委会原会计于锡有套取并贪污扶贫资金问题。于锡有套取旱厕改造专项资金21.97万元,贪污7.6万元。于锡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款全额退还,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处理。

6.振兴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隋晓华履职不力问题。隋晓华在复核国家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审核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通过审核,使申请人违规获得国家贴息贷款。隋晓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丹东市纪委监委)

抚顺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

1.清原满族自治县宝生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原主任姜洪涛骗取贴息资金问题。2013至2014年期间,姜洪涛通过伪造银行借款合同、收息凭证及相关金融机构公章等手段虚构贷款及利息发生业务,向清原县扶贫办申请财政扶贫贴息资金,于2014年7月获得财政扶贫贴息资金15万元,用于合作社经营管理。姜洪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退回15万元违纪所得。

2.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暖泉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康德财违规侵占挪用集体资金问题。康德财在任南口前镇暖泉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争取维修补贴名义、采用虚列支出、占用下拨扶持资金等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30.68万元,挪用村集体资金9.6万元。康德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所得。

3.抚顺县救兵镇石门村干部违规套取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抚顺市马郡城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无偿为救兵镇石门村修建一条从救兵镇马郡村至后腰村的河堤。石门村以修建此河堤名义,经县农发局向省财政厅争取18万元财政奖补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后,经原石门村村书记薛继纯、原村主任王殿武、报账员初宝林三人研究决定,将18万元以购买钢筋、水泥、石料的虚假票据冲账将此款套出,并将该款中的16.47万元用于村公务支出和玉米种子管理费,剩余1.53万元在初宝林手中保管,造成集体资金流失。初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薛继纯、王殿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1.53万元。

4.抚顺县汤图乡汤图村党支部书记王庆和违规套取资金问题。王庆和任抚顺县汤图乡汤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安排该村报账员王金全以春季防火补助、修田间道路的名义,虚列村阵地建设人工、车工费等方式套取公益林补助款、阵地建设补助款等多项资金共10.8万元,用于村务及其他支出。王庆和、王金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政府原副镇长张野挪用扶贫互助金问题。张野在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任新宾县红升乡政府扶贫办主任期间,利用其经手管理扶贫资金的职务便利,挪用扶贫互助金134.50万元用于个人使用,且拒不退还赃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张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抚顺市纪委监委)

辽宁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司法局纪检组长戴振秋大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6月2日,戴振秋为女儿操办婚宴,并就该事项依规向组织进行了报告。2017年6月16日晚,戴振秋为女儿再次举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8000元。2017年7月,戴振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辽宁省纪委监委)

辽宁省通报7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6月13日,省纪委通报7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1.沈阳市和平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刘云初、纪委原书记赵长江因单位多人发生借公务考察学习之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被问责。2017年2月12日至16日,和平区城管局委派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立权带队共8人赴厦门公务考察学习,其间发生借公务考察学习之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7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刘云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长江受到通报处理,调离纪检岗位。

2.大连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张运东、纪检组原组长朱丽因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被问责。2013年以来,大连市体育局及下属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伪造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等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特别是下属单位大连市国际网球中心、大连市游泳馆连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3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张运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鞍山海城市粮食局党委原书记张景宏、纪检组长刘清浩因下属单位海城市军粮供应站违纪违法问题多发被问责。2012年至2017年,军粮供应站违纪违法问题多发,伪造虚假值班表以值班费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4.09万元;部分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10.621万元;违规将省军供部门拨付的军粮差价补贴款500万元存入定期账户等。2017年7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张景宏、刘清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于海波、纪检组长杨连成因单位违规将专项用途慰问金设置为账外资金用于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被问责。2013年8月至2017年8月,于海波违规决定将政府拨付用于慰问“双拥”单位和贫困群众的慰问金14万元,设置为账外资金由个人保管,7.56万元用于单位违规发放福利和公款吃喝,6.44万元用于单位购买办公设备和文艺活动经费支出等,多名班子成员带头领取慰问金用于公款吃喝。2017年1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于海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连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党委原书记代文兵因五龙背镇财政所原所长娄纯圣挪用公款等问题被问责。2013年初,时任五龙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代文兵盲目听从娄纯圣建议,参与研究并违规决定先将208万元公款划拨到临时使用的某企业账户,再转入五龙背镇政府公共账户使用,但上述款项并未被娄纯圣转入五龙背镇政府公共账户,而是滞留在临时使用的某企业账户,被娄纯圣长期挪用,用于赌博、个人经营等,并贪污部分公款,娄纯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代文兵作为党委副书记、镇长,特别是2014年1月任党委书记后,对自己研究决定事项不及时督促落实,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监督管理,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对娄纯圣挪用公款、贪污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0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代文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五龙背镇党委书记职务。

6.铁岭开原市物价局党组原书记周玉池,现任党组副书记、局长邱伟,纪检组长陈龙因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被问责。2013年至2015年4月,周玉池任党组书记期间,无视上级有关规定,违规决定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合计49.032万元。2015年4月,邱伟任党组副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后,不负责、不担当,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行为不果断纠正,不立即终止,仍违规决定继续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合计7.982万元。2017年7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周玉池、邱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被追缴。

7.朝阳市朝阳县南双庙镇纪委书记徐洪波因南双庙镇党委原书记张汉宇大操大办女儿婚宴问题被问责。2017年5月,张汉宇超报备范围分2批为其女儿办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16700元,张汉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南双庙镇党委书记职务,违规收受礼金被收缴。徐洪波作为纪委书记,对张汉宇违规操办婚宴行为不仅未提醒制止,反而亲身参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8月,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徐洪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提出,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思想上仍不重视、行动上仍不落实,仍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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