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說」花圈下飄著無字的緞帶

那是一個黑白顛倒的年代,中學教師王滬生,因為在一篇心得體會里寫了一句“感謝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話,由於粗心,話裡出現了一個錯別字,他把感謝的“謝”字寫成了射箭的“射”字,隨即他被打成了反革命,妻子伊韓及女兒倩倩也一起被關進了牛棚審查,審查期間,王滬生被紅衛兵打斷了腿,並且患上了嚴重的肺炎,倩倩也病的厲害……。

後來,王滬生一家被放了出來,一家人揹著“現行反革命”的“黑鍋”,在世人的白眼中,艱難地生活著……,王滬生失去了工作,且病得厲害,倩倩也隔三差五地住院,生活的重擔全壓在了伊韓身上……。

那是一年寒冬,外邊下著鵝毛般的大雪,西北風颳得正緊,王滬生家僅有的兩間房子被大雪壓塌了,王滬生躺在床上有氣無力地低聲呻吟著……,伊韓與倩倩擠在一起,裹著全家僅有的一條被子,蜷縮在唯一還能擋一下雨雪的屋角里,倩倩也發燒了,並且燒的很厲害,額頭很燙,嘴唇乾裂……,家裡早已經揭不開鍋了,一家三口,已經兩天沒吃飯了……。

伊韓的淚水都哭幹了,她實在沒有什麼法子了,能借的,都借遍了……,再說,在那個年代,親戚鄰居的日子也都不好過。在王滬生和倩倩睡著以後,伊韓含淚離開了自己的丈夫和女兒……。

第二天,由於缺醫少藥,再加上飢寒交迫,王滬生在寒夜裡死去,鄰居幫著把王滬生下了葬,6歲的倩倩被好心的鄰居劉大娘收養了……。

倩倩在鄰居劉大娘的精心照料下,艱難地成長著,上完小學,上中學,高中畢業後,到工廠裡參加了工作,再後來也成了家……,日子雖然艱辛,卻也說的過去。

伊韓離開後,先是到了廣東,後來嫁給了一個香港人,再後來移居到美國。在美國伊韓與第二任丈夫艱苦創業,積累了不少的財富,但她們一直沒有孩子。其實伊韓心裡一直惦記著她的倩倩……。

30多年過去了,伊韓的第二任丈夫也去世了,儘管擁有億萬家產,伊韓仍覺得自己孤苦伶仃,覺得自己不幸福。於是伊韓決定回國,尋找她失散多年的女兒倩倩,她發誓要把欠倩倩的都加倍補償給她。

闊別三十多年,伊韓發現她原來居住的城市,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按照舊時的記憶,幾經周折後,伊韓找到了倩倩。看著人近中年,被生活磨礪的滿面滄桑的女兒,伊韓已泣不成聲……。“倩倩,我的女兒,你還認得我嗎?我是你的媽媽!”。倩倩看了看眼前這位穿著雍容華貴,氣質高雅的闊太太,淡淡地說:“你認錯人了,我媽媽在屋裡呢?”。“孩子,我沒認錯,我是伊韓,是你的親媽呀!”。“我不認識什麼伊韓,我親媽在屋裡!”。倩倩的養母劉大娘聞聲趕忙出了屋,她一眼就認出了伊韓,劉大娘激動地跟倩倩說,“孩子,她真是你的親媽!”。“我親媽在30多年前已經死了!”倩倩依然很冷淡。

此後,伊韓一方面通過中間人對倩倩表示了真誠的愧疚和歉意,並承諾願意加倍補償,一方面通過劉大娘等街坊鄰居對倩倩施以狂轟濫炸,並承諾把全部家產都贈送給倩倩,保證讓倩倩今後有享不盡的榮華富貴。然而倩倩態度很堅決,一不認親,二不接受伊韓的任何贈予。

萬般無奈之下,伊韓找到了著名的於律師。伊韓跟律師說,“我是倩倩的親生母親,我要把我的全部財產都贈送給她,可是她不接受,您得幫我想想辦法”。於律師告訴伊韓,“贈予合同是諾成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倩倩作為受贈者可以單方面放棄,這是她的權利”。“那,倩倩是我唯一的合法繼承人,我要她繼承我的全部財產難道也不行嗎?我再也不能讓我的女兒下半輩子再受苦了,可是她現在既不認我這個母親,也不接受我的財產,我想請您通過法律的手段,通過法院判決讓倩倩承認我是她的媽媽,讓倩倩繼承我的財產” ,伊韓非常著急的說。於律師聽了伊韓的訴求後,表示非常理解她的心情,並告訴她,關於繼承的問題,繼承也是一項權力,權力是可以放棄的。“我不同意她放棄,我要求她必須繼承我的財產!” 伊韓顯得異常激動。“放棄是指繼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拒絕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屬單方法律行為,只要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有放棄的意思表示即可,無須他人同意!”於律師接著說,“法律不能強迫倩倩接受贈予和繼承您的財產,您的訴求法律沒辦法幫您實現,我看您還是試著通過親情勸說讓倩倩接受您吧!”。

伊韓又經過了幾番努力,她老淚縱橫,幾近哀求……,可是倩倩依然是“鐵石心腸”……,態度依然堅決。伊韓幾乎絕望了,她又一次找到了於律師。伊韓很悲涼地跟於律師說,“在行將就木之年,我終於明白了幸福是什麼?其實,幸福並不是你擁有多少財富,幸福是你雖然貧窮,但你擁有人世間最寶貴的親情,我知道親情是金錢買不來的,為了找回失去的親情,我願意付出一切,包括我名下的所有財產!於律師,你就幫幫我吧!看看還有什麼好辦法能讓倩倩認我這個媽,只要您能讓倩倩認我,您要多少*我都給您!”。於律師很為難地說,“繼承和接受贈予都是權力,然而權力和義務不同,權力是可以放棄的!您要想用法律來確定你們之間的母女關係只有一種可能!”。“什麼可能?你快講!” 伊韓迫不及待地問。“除非你一無所有,生活沒有著落,作為你的親生女兒的倩倩,必須履行贍養你這個親生母親的義務!但這怎麼可能呢?你是一個億萬富婆!你現在衣食無憂!”於律師回答道。“噢!原來是這樣!” 伊韓彷彿明白了什麼。

接下來,伊韓就開始處理自己的財產,她到處佈施,捐出了全部家產…….。失去財富後,伊韓輕鬆多了。一日,伊韓又興高采烈地找到了於律師,她興奮地跟於律師說,“這回好了,我現在一無所有了!您就代理我打這場官司吧!我要求我的女兒倩倩認下我這個媽,並贍養我,為我養老送終!”。聽到伊韓為了能重新找回失去的親情,竟然捐出了全部的財產,於律師頓時驚呆了。他彷彿理解了伊韓的良苦用心,他決定代理這起案子,了卻一位老人的心願。

在對簿公堂之前,於律師決定再找倩倩談一下。於律師語重心長地跟倩倩說,“你母親也很可憐,她現在已經一無所有了,你是她唯一的親人和全部的精神寄託!你母親已經知錯了,你就原諒她一次吧!她願意放棄萬貫家財,來換回失去的親情,這足以證明她的誠意,我認為這事很簡單,這是你們母女之間的家事,無須對簿公堂,你就解開這個心結,認下你的親生母親,和她一起生活,共享天倫之樂,讓她安度晚年吧!”倩倩留下了委屈的淚水她哽咽著說,“不是我鐵石心腸,我一看到他,我的眼前就浮現出當年的場景,當時一覺醒來,我睜開眼後,發現父親已經死去,我當時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當初我父親奄奄一息,我只有6歲,又患病在身,她當時為什麼就這麼狠心地把我們父女拋棄了呢?如果她不拋棄我們,或許父親不會死去!是鄰居幫助我把父親下的葬,當時我才6歲啊!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她,我絕不會主動認她!”。“噢!原來是這樣!雖然你母親當時的行為已經構成遺棄罪,但遺棄罪是刑事自訴案件,你當時沒有到法院告訴,再說現在過去這麼多年了,早已過了追訴時效了!你不要再計較這些了!”於律師繼續說,“她畢竟是我的生身母親,是她給了我生命,就是沒過追訴時效,我也不會到法院告她的!”倩倩含著淚說。

案子很快就判下來了,法院以判決書的形式確認倩倩是伊韓的女兒,並判決倩倩履行贍養伊韓的義務。拿到判決書後,伊韓激動地差一點跳了起來,心想這回好了,我雖然失去了全部財產,但我收穫了親情,我找回了自己的女兒。

此後,伊韓就和倩倩生活在了一起。倩倩除了上班之外,就是細心地照顧著伊韓的一日三餐以及日常起居。伊韓看倩倩的眼神充滿激動、溫情和乞求,伊韓向祥林嫂一樣每天都在跟倩倩解釋說:“倩倩原諒媽媽吧!媽媽當時也是沒辦法呀!你爸爸臥床不起,我一個女人能有什麼辦法?”而倩倩除了無微不至的照顧以外,仍舊不作回答,仍舊冷若冰霜。伊韓一直渴望倩倩能叫她一聲媽媽!然而倩倩始終都沒有叫出口…….。

幾年過去了,看到女兒始終不肯原諒自己,伊韓的心涼透了,她萬念俱灰……。

一天早上,倩倩醒來,照舊讓孩子去叫伊韓吃早飯,結果發現,伊韓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藥,軀體已經發涼了……。

出殯那天,倩倩披麻戴孝,但她始終沒有掉一滴眼淚。伊韓下葬以後,倩倩把自己送的花圈擺放在伊韓的墳頭,她靜靜地跪在墳前,眼淚無聲落下……,墳前,花圈下飄著的仍然是無字的緞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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