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出口信贷资金

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出口信贷资金


这种国家信贷机构一般是在出口信贷金额巨大,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不足、无力提供全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发放出口信贷来支持出口。例如,美国发放出口信贷的习惯做法是由商业银行同进出口银行共同承担,而英国则曾规定商业银行提供出口信贷资金超过其存款的18%时,其超过部分由国家出口信贷保证局提供。根据国家政策的不同,有些国家的出口信贷机构对某些特定类型的出口项目直接发放出口信贷。这样,国家信贷机构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弥补了商业银行可能出现的出口信贷资金不足的窘境,加强了本国出口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能随时调整出口信贷政策以适应国际市场与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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