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文 | 汪金友
近日读新京报,看到一则新闻说,一个15岁的男孩,无意间撞坏了一辆宝马车的车灯。车主说:“找警察!”交警说:“责任在男孩,赔款4000元!”男孩说:“我跟哥哥刚到城里跑快递,根本没有钱!”你说,这事该怎么办?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5月9日,杭州黄女士开着宝马车行驶到一个丁字路口时,一辆三轮车迎面开过来。开三轮车的是一个大男孩,他一边开车,一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机。黄女士见状,马上把车停了下来,并不断地按喇叭。而三轮车却没有减速,一直朝宝马车撞了上去,把宝马车的一个车灯撞碎了。
交警来了以后,认定大男孩负主要责任,赔付黄女士维修费4000元。当天为了能赎回三轮车,大男孩哥哥所在的快递公司网点经理支付了1000元。剩下的3000元,兄弟俩答应一周内凑齐还上。
事后知道,这个大男孩只有15岁,跟他18岁的哥哥一起,一个星期前刚到杭州来跑快递。一个月的工资也没有开,身上确实没有钱。而黄女士的宝马车左前车灯外壳破碎,4S店说,车灯部位是整套的,都要更换,需要13000元。
过了多天后,见对方仍没有给剩余的3000元赔偿款,黄女士去找男孩兄弟讨要。但却被对方怼了回来,大男孩说:“你这么有钱,也不差这点钱,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赔?上次撞了保时捷,都没有赔这么多,你为什么让我赔这么多?”
此事被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反响和关注。一些人说,这个男孩太可怜。兄弟俩一个15岁,一个18岁,本该在学校里读书。而为了生计,却双双进城打工。而且屋漏偏遇连阴雨,本来自己没有钱,却又要赔人家4000元。想一想,都替他们发愁。
一些人说,这个女士真有钱。一辆宝马车,少说也得几十万元。对她来说,几千块钱,根本就不算个事。即便不要男孩赔,也影响不了她的生活。
更多的人说,无论是谁,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就得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而且在这起事故中,大男孩的错误非常明显。首先,是他一边开车,一边低头玩手机,属于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其次,他没有年满16岁,根本就不应该出来打工。
还有这个男孩说的话,不仅让宝马车主黄女士生气,也让所有的旁观者生气。你有钱,我没钱,为什么非让我陪?上次撞了保时捷,也没有赔这么多钱。看来,这个男孩是捡过这样的便宜。如不给他一点教训,以后此类的事情还可能发生。
法国作家莫泊桑在短篇小说《项链》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来炫耀自己的美丽。不料,项链在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
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炫耀美丽虽不可取,但她为承担责任而连续十年劳苦奋斗,却博得了所有人的理解和同情。
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是社会公平的保障,也是自己成长的代价。有钱要买单,没钱也要买单,年龄大要买单,年龄小也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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