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拆遷想自己維權?這些事情你首先要知道

山東的王女士家面臨拆遷,但拆遷方給出的補償價格太低,她要維權。請律師?太貴了,維權成本太高。她決定自學法律條文,自己維權。

通過看案例和法律條文,她認為自己首先要了解整個拆遷項目情況,於是她邁出了第一步: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但政府拒絕公開,給了一堆理由。有些理由,她覺得似乎有問題,但心裡沒底,恨不得馬上上網搜索,最終談判尷尬收場。她想,要是自己系統學過法律就好了。

現實中像王女士這樣的情況很多,除了自己維權。他們大多數會通過和拆遷方協商,或向上級部門信訪來爭取提高補償。但結果往往事與願違,很多當事人並沒有換來公平合理的補償。

拿著同樣的法律條文,為啥自己維權與律師參與,效果大相徑庭呢?今天,在明律師就給大家舉例說明,在拆遷案件中,律師的作用到底在哪?

遇上拆遷想自己維權?這些事情你首先要知道

情形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調查取證

像上述王女士維權思路相似,拆遷維權第一步,瞭解整個拆遷項目情況。瞭解的途徑,就是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對於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應當主動公開,包括重大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等信息。

實際上,很多地方對被徵收人提出信息公開的相關需求置之不理,面對這種情況,老百姓往往無計可施。

專業律師在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時會怎麼做呢?

第一,依法申請信息公開,瞭解拆遷活動全貌,繪製拆遷維權路徑圖。

第二,蒐集拆遷方違法的一手證據。

第三,通過調查讓拆遷方意識到律師介入維權,使得對方不敢繼續違法拆遷。

情形二:申請行政複議,找出拆遷方的違法點

遇上拆遷想自己維權?這些事情你首先要知道

徵地拆遷涉及《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行政複議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眾多法律條文。在沒有系統掌握這些法律知識時,被拆遷人很難有理有據的指出拆遷方的違法點。有的人可能只知其一未知其二,無法跟拆遷方進行辯駁。這個時候,律師的作用凸顯。

拆遷律師啟動行政複議,就是針對拆遷方的具體行政違法行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

在拆遷過程中,行政複議的作用不可小覷。

第一,針對拆遷方的違法點提出複議,能夠引起上級政府對下級徵地拆遷活動的關注。

第二,通過拆遷方的答覆,瞭解清楚拆遷方已有的證據,有利於我方繼續蒐集證據。

第三,行政複議的過程中發現上級政府行政複議決定違法,可以連同上級政府一併提起訴訟。

第四,針對上級政府的違法點提起上訴後,就可以提升行政訴訟的管轄級別,將本應由區縣法院受理的案件變成中級法院管轄,本應中級法院受理的案件變成高級法院管轄。實踐中,一些效果較好的行政複議,甚至可以直接駁回當地的徵收決定,從根本上調整補償依據。

情形三:提起行政訴訟,爭取合理補償

遇上拆遷想自己維權?這些事情你首先要知道

拆遷案件中,行政訴訟是最重要的一個手段。但很多被拆遷人對“打官司”比較忌諱,認為這是件不光彩的事情,特別是當被告是政府的時候,許多人不敢繼續,怕“惹不起”。

實際上,拆遷維權案件裡訴訟是最正常不過的一個事情。比起不理性抗拆、多年信訪等不理智的方式,提起行政訴訟更理性更有效果。

提起行政訴訟,就是抓住拆遷方的違法點,申請法院撤銷拆遷方不合理的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責令交出土地徵收決定等。讓拆遷方不能違法徵收你的土地和房屋,從被告席回到談判桌上,跟你談一個公平、合理的補償價格。

如此看來,拆遷維權中,僅靠自己惡補法律條文,恐怕難以應對可能出現的種種難題。而律師的參與,對於提高被拆遷人的補償,有顯著的作用。大家在遭遇違法徵地拆遷時,也一定要注意,及時諮詢專業律師,以免錯過維權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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