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津交警查获一起涉嫌多种违法犯罪的大货车

(运城大小事讯/孙前龙)6月15日,河津交警大队禹门中队查获一辆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准驾不符”、“违法积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三种违法行为于一身的大型汽车。

山西河津交警查获一起涉嫌多种违法犯罪的大货车

11时左右,禹门中队负责人闫阳带领民警在辖区国道108线1028公里处设卡查车,33分左右,一辆号牌为晋M70***红色大运牌大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过来,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该驾驶人神情紧张提供不出驾驶证,声称未携带,在民警一再要求下,该驾驶人拿出身份证,经公安网查询确认,该驾驶人持有C1驾驶证,存有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并且该驾驶人驾驶证已达到12分,还存有违法积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八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韩某某处以罚款1400元,计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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