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示」老年人驾车 长途出行安全别大意

「交警提示」老年人驾车 长途出行安全别大意

除了老龄化带来的健康问题,老人的出行安全也是大家关注的社会热点。近期,我省发生了两起老年人驾车长途出行,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单方较大事故,再一次给老年人驾车出行敲响警钟。

「交警提示」老年人驾车 长途出行安全别大意

事故一:

今年67岁的太原籍驾驶人王某,在2018年5月10日11时57分许,驾驶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洪洞县旅游路曹生村路段时,撞到路南侧的树木上,致使车上3名乘车人死亡、驾驶员及1名乘车人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二:

今年75岁的太原籍驾驶人李某,在2018年6月8日,驾驶了一辆白色哈弗小型普通客车,沿沁长线(省道S220)由西向东从沁县往长治方向行驶,当他行驶至14Km+200m处时,撞向了右侧大树,发生自燃,造成车内4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目前,这两起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但各地要通过这两起事故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数据显示,截至6月9日,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8起,年龄在60岁以上驾驶员发生2起,占今年以来全省较大事故总数的25%,同比增加2起。经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年龄在60岁以上驾驶员240273人,占全省机动车驾驶人总数的9418526人的2.55%。1至5月份,60岁以上老人发生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395起、占全省事故总起数的5.34%,造成92人死亡、占全省死亡总数的6.34%,430人受伤、占总数的5.47%,致死率为17.62,比全省平均致死率15.57高出2.05个百分点。所以说老年人的出行安全是不容忽视的。经过了解,在这两起事故中,存在一定共性,这两名机动车驾驶人年龄都在60岁以上。临汾襄汾“5.10”事故中,一行人员是从西安旅游返回途中到临汾游玩发生的事故。长治襄垣“6.08”事故中,是一行人到长治看望同学。通过这些说明老年人长途自驾休闲出行,还是存在着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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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防患于未然呢?

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自驾出行还是要量力而行。驾车出行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中途适当休息。建议老年人,行车距离尽量保持在200公里以内,连续驾驶时间控制在一小时以内;中午13时到15时,应停车休息;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乘车人应当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行驶速度最好控制在每小时100公里;出发前要保证良好的睡眠和休息,驾驶途中勿饮酒;家人最好掌握老人的出行信息,多方面保障老人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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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警提示:

按照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要求,年龄在7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的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70周岁以上的需要每年提交体检证明。为减少老年人出行交通事故的发生,让每一位老年人警醒,各地应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渠道进行宣传,来加大对老年人出行行车安全的提示,不断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文明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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