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更痛苦?

biubiu叉會兒腰

這個問題更像是一個哲學命題,當然,不會有最準確的答案。

對於嚮往自由的人來說,無期徒刑無疑是摧毀他的利器,這也是為什麼有些罪犯寧可吞槍自殺也不願意面對漫長的監獄生活。

而對於比較年輕尚有熬頭的罪犯來講,或許熬個20多年再出去還能開始新的人生。(我國的無期徒刑並不是字面意思上的關押到死)

要是站在個人的立場上思考,我認為無期徒刑確實要比死刑更折磨人的身心。當然,等待死刑和執行死刑的那段時間更容易擊潰一個人的精神。

可是當自由來的太遲,遲得已經沒有來臨的必要時,最終只會帶來更加殘忍的結局。

《肖申克的救贖》中,除了聰明堅毅的主人公外,還有一位老人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他的經歷似乎更貼合我們的問題。圖書管理員老布在被囚禁了50年後終於獲得了自由,可他面對久違了的自由顯得無所適從。他已經習慣了監獄裡的生活,或者說他已經被監獄格式化了。他拖著日益衰老的身體來到了監獄外的世界,他和這裡的世界嚴重脫節,顯得格格不入,在處處碰壁後,老布上吊自殺了。影片中還有一個細節,老布自殺前在壁櫃頂端刻上了“BROOKS WAS HERE”——老布到此一遊。

從某種意義上講,老布已經把外面的自由世界當成了人生最後一遊的景點,因為他的靈魂早已回到了按部就班的肖申克監獄。

當一個人沒有親人,沒有家庭,沒有了最根本精神寄託也沒有了最基本的生存能力,重獲自由或許真的“生不如死”。

而大部分將要面臨死刑的囚犯一定會希望自己要是無期徒刑該多好,畢竟“好死不如賴活著”。我在以前的問答中也回答了關於死刑犯在臨死前的一些內心活動和行為。雖然他們不用忍受長時間的監獄生活,卻要面對“等死”的折磨。那種折磨,只有當事人最清楚,再犀利的文字也不能完全描述。

歸根結底,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才能享受自由的生活。當你面臨死刑和無期徒刑這種選擇時,一切都晚了。


夜雨如書

身為在看守所見多識廣的我來說,我不從哪種最痛苦來說,我從收到相應判決的人的一些心理和生活來給大家說一下。

一般來說被叛無期徒刑的人在收到判決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反應,只是可能前幾天吃不下飯,後面會很主動的去問一些有經驗的犯人請教估計會坐多少年,然後算怎麼減刑,怎麼減的快,然後就很自覺的去背監獄裡面的監規,因為想要以後的日子好過,就要多做準備,然後盼望著自己能快點結案去監獄,因為無期徒刑在去監獄之前坐多少日子都是白坐,只有去了監獄才開始算刑期,在監獄呆2年後,表現良好就能改成有期徒刑!

而被判死刑的,就是一種絕望了,就是對後路沒有希望,死刑犯都會被戴上腳鐐,在被戴上腳鐐的那一刻,他的命運已經走上倒計時,他們在看守所的日子有時候又希望執行令的快點下達快點死,畢竟看守所的日子很不好過,有時候沒事就會坐著發呆,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想到了很多事,有後悔有不捨有怨恨很絕望,因為死刑的程序要走很久,一般在一年半左右,當日子一天天過,也就趨於平淡了,但是當日子過去一大段時間後心裡就會越來越害怕,害怕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每次叫名字都會楞一下,然後深吸一口氣,去三角倉看是什麼情況,雖然他明知道要走上那一步,不管有時候多麼希望快點死,但是很少有不怕死的,他們也害怕那一刻的來臨!

很少有死刑犯聽到監室外管教喊自己的名字“某某某上路了”,腿不軟的,我就看到4個死刑犯,在穿便裝準備上路的時候腿和手都在抖,甚至有直接站不住,軟在地上爬不起來,被勞動犯攙扶著拉出去的。雖然死了一了百了,但是在死前的那個過程是可怕的,是人都怕死,再強硬又怎樣?

所以談不上說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可能有人認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著,這本身就是一個無解的辯論,我只能說當死刑犯在面臨要執行的時候很多是渴望活著的,而無期徒刑在收到判決後,面對自己以後的路,很多都是想死的,但是自己犯的事,就是自己的命,這生不好過下輩子再來……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我曾在看守所呆過半年多。我見過很多無期徒刑和死刑的犯人。要說哪種最痛苦,肯定是死刑啦。人,即使是最大惡疾的人,也有求生的慾望。一個人如果被判了死刑。那是十分恐懼的事情。他的精神會被完全擊垮。特別是等待著二審.北京最高法院核准時。那種恐懼是常人無法想象的。他們不知道某一天,就會離開這個世界。就會再也見不到自己的父母妻兒。那是多麼遺憾的事情。 在我被關的那個號裡。有我的一個老鄉。他一審,二審都被判了死刑。他是因為和別人打架,打死了人。才被判了死刑。一旦被判了死刑。就會被帶上腳鐐,手銬。他非常的照顧我。沒事的時候就喜歡和我聊外面的事情。聊他的孩子,老婆,父母,朋友。總之是萬分的後悔。後悔當時的衝動。悔恨自己年少輕狂。他並不是那種窮兇極惡的人。在等待最高法核准的期間,他的心情萬分複雜,波瀾起伏。他自己知道,一般情況下,一審二審死刑。最後改判的幾率不大。哪怕判他個死緩,他也是萬分高興的。到了最後,最高法,發回重審。省高院改判死緩。他當時就歡呼了起來,那種高興常人無法體會。 至於無期徒刑,還可以減刑。法律規定,無期徒刑不得低於十三年。也就是說好好表現的,十幾年後就可以重獲自由。 即使是現在法律規定的終身監禁。也比去死要好的多。至少還可以活著。活著就是最幸福的事了。


濤聲依舊158511847

個人認為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因為死刑畢竟是剝奪生命的刑罰,一旦被執行就再無迴轉餘地,所有的一切都灰飛煙滅;而無期徒刑雖然被終生剝奪自由,但畢竟還活著,可以繼續享受生命的美好,還有創造美好的可能性。

事實上,有人或許會覺得被終生監禁生不如死,還不如死刑來得痛快。但是,沒有親身經歷過剝奪生命的緊迫威脅,是不會充分體會到死亡帶來的恐懼的。我以前大學上刑事訴訟法學課程的時候,我們老師曾經給我們播放了一個關於死刑犯的紀錄片,其中一幕場景是執行死刑之前,負責警官給下屬訓話的時候說:“一會兒攙扶手的任務是最重的……”我們老師特地跟我們解釋說,為什麼攙扶手的任務最重?是因為執行死刑之前,死刑犯早已嚇得魂飛天外了,身體就是一攤軟肉,所以攙扶手扶著他們奔赴刑場是非常吃力的。

只有真正感受到死亡的威脅,才能充分體會到死刑的可怕!

另一方面,在提倡人道主義的今天,無期徒刑也不是那麼生不如死。大家可能會在古裝影視劇裡看到,囚犯被監禁在一個陰暗髒亂的牢房裡,不見天日,可活動的區域只有廁所那麼大,大小方便也只能就地進行。確實,這樣監禁條件令人非常痛苦,在裡面待一輩子還不如死了來的痛快。但是,如今的監禁條件越發人道,牢房敞亮,一人一床,基本設施一應俱全,每天定時出去放風,還能參加各種文體活動,不會讓你覺得無聊透頂,甚至對有些人來說還是個溫飽不愁的好地方。

另一方面,根據如今的刑法規定,不是窮兇極惡被判處“不得減刑,不得假釋”的,就算被判處死緩或者無期徒刑,在監獄裡表現良好,還能獲得減刑,甚至獲得“監外執行”的福利,也就是說,還有創造幸福的無限可能性,這可不是比死刑好一萬倍嗎?

大家可以讀一讀《基督山伯爵》這部曠世奇作,裡面的主角唐泰斯就是被監禁在一個暗無天日的陰暗牢房裡,但是他從未放棄過自己的未來,每天都在狹窄的囚室裡行走鍛鍊,最後他出去的時候依然健碩安康,繼而重新享受到了美好生活。

最後,還是那句話,死刑一旦被執行,可就什麼都沒了。


冰焰

蘋果耗子來回打此問題。

“生不如死”和“好死不如賴活”,到底哪個好?

這是個辯證性的問題,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答案。

而對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更痛苦,需要從這兩方面考量~

無期徒刑,字面含義就是一輩子被關押在牢房裡。排除可能被減為有期徒刑的可能,餘生都無自由,從“不自由毋寧死”的角度出發,真可能生不如死。也就是說,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

不過,至少還是活著,仍然能夠感知有限的世界,不會“死去元知萬事空”,那“好死不如賴活”,感覺還是不錯的。也就是說,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

死刑,字面含義就是馬上狗帶,排除可能是“死緩”,那麼就是死刑立即執行。意味著,這輩子就終止了,存在也就被消滅了,也就再也不會見到愛你或你愛的人了,就只能投入下輩子的輪迴了,若有下輩子的話。這樣看來,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

不過,若你的存在本身已經被社會、親人,甚至自己所憎惡,在這種生不如死的情況下,就好比的了肝癌晚期(痛不欲生,不如安樂死),那麼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

所以,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是沒有一定答案。若考慮到無期徒刑有減刑為有期徒刑的可能,耗子君認為死刑可能要更痛苦一點,畢竟現實中的GAMEOVER,是沒有復活的可能的~

我是資深法律顧問、頂級吃貨、新手奶爸的蘋果耗子,交流法律問題,請點擊關注我~

蘋果耗子


所有人的評論和看評論的吃瓜群眾的心裡是一樣的,那就是站在山上看山下的心態,大多數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想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的問題。就像你是做餐飲行業的,你永遠不知道做裝潢裡面的門道有多深,道理是一樣的。

死刑和無期徒刑其實都很痛苦,但到底哪種更痛苦?在看守所裡的死刑犯和無期徒刑的人,他們的人生道路不同,死刑犯會覺得無期徒刑太痛苦,無期徒刑的犯人每天重複著一個動作,幹同樣的活,吃同樣的飯,就連拉的屎每天都一樣,今天就是昨天的重複,明天也會像今天一樣重複,而這樣的日子要重複二十年(無期徒刑一般最多20年就出來了),這樣的日子那是極度的枯燥無味。這就只是單純的活著。

而無期徒刑的人覺得自己至少還活著,死刑犯說不定哪天一槍斃,就灰飛煙滅了,這個人在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了。那太可怕了。死刑犯覺得無期徒刑活的太痛苦,還不如自己這樣一了百了來的乾脆,不用像行屍走肉一樣的活著。

為什麼他們會這樣想?因為

無期徒刑和死刑的命運不是他們能決定的,是法律決定了他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無法改變,他們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去想對方的痛苦,而忽視了自己的痛苦點。就像兩個人感冒了,一個人選擇了打一針立馬就好了,一個人覺得打針太痛,扛幾天就過去了。於是打針的這個人這幾天徹底好了,而用身體扛感冒的就要經受身體這幾天的各種不舒服。就是這樣的道理。


詩詞公寓

對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就跟一千個讀者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曾寫過這樣一首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無自由故,二者皆可拋。”美國人帕特里克·亨利在美國獨立前的一次演講中也說過同樣意思的話,“不自由,毋寧死”。

當然,他們的自由是廣義的自由,是爭取擺脫殖民統治,實現國家獨立。此題中無期徒刑,是因為犯罪而被剝奪人身自由,是狹義的自由。

筆者以為,好死不如賴活著,而且螻蟻尚且知道偷生,何況人乎?實際情況也是如此,一個如果被判處死刑,然後通過上訴,成功改判為無期徒刑,你說他是高興還是悲傷呢?答案顯然是不言自明的!

如果其一心求死,那麼他就不會上訴,而是平靜地等待著最後時刻的到來。當前最好的例子就是杭州“保姆縱火案”中的惡魔莫煥晶,為了求得大眾的同情,在接受採訪時曾說過如果能讓死者家屬好受些,寧願去死之類的話。可實際情況卻是自己打臉自己,在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後,為了能夠苟延殘喘於人世,雖然明知改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還不是抱著希望上訴了?

人生多美好,山山水水的紅塵人世,家人朋友愛人,有那麼多值得留戀的,誰願意失去這僅有的一次生命呢?只可惜,很多人不知道生命的可貴,不懂得珍惜,視他人生命如草芥,最終自己的生命也會變成草芥!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打虎拍蠅

無期徒刑來說;無論是犯啥樣的罪行,只要這個犯人在監獄裡遵法守法,等待過了25年還是有希望減刑的。所謂的剝奪人身自由,國家的法律法規還是給犯人一定的寬容的,而不是指剝奪自由了!監禁了!就一點人權都沒有。不管怎麼說;活著就比死去好。

對於死刑來說;就是犯人沒有權力選擇自己的生存權力了!一個人沒有了生命,就沒有了一切。難道不是比,有生命的無期徒刑、活著的無期徒刑犯人、更慘更痛苦嗎?雖說無期徒刑的犯人,沒有人身自由,可比起死刑,他們還是幸運的活著的。



海南省寶島柯柯

小夥伴們還記得《肖申克的救贖》嗎?主人公因為誤判,被罰了兩個無期徒刑,在牢裡花了二十年後,終於越獄逃了出來。

有人說,假如自己被判無期徒刑的話,那還不如死了算了。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只要還活著,就會有希望。

那麼,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個更痛苦呢?

在我國,無期徒刑並不意味著你真正需要把牢底坐穿。根據相關的規定,對於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 表現好的可以請求減刑。原先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後最少十三年,就能刑滿獲得刑滿釋放 。

然而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假如犯人犯的罪特別嚴重,無法減刑,則會被處以終身監禁,也就是名副其實的把牢底坐穿。一般情況下,只有對社會危害特別大的人才會遭受這樣的極刑。

說到極刑,我國刑罰中體系中最嚴厲的刑罰就是死刑了。

敬畏生命、恐懼死亡是每個人的天性,生命被宣告剝奪的痛苦,假如不設身處地,恐怕每個人都無法切身體會到。

對於死刑犯來說,他們承受的是短暫但劇烈的,對於生的渴望,而對於無期徒刑的犯人而言,需要面對的卻是漫長的絕望與無限的煎熬。

可以說,它們就像一個對立面:一方害怕死,另一方卻生不如死。

所以說,假如你問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比較痛苦?我只想說:看開點呀大兄弟!陽光很好,空氣很棒,好好活著不好嗎?


更多精彩知識問答,請關注我:找靚機科普(zljkepu)


找靚機二手機

都夠嗆!

相比之下,還是死刑更痛苦。

因為犯了死罪的人雖然己經把生死置之度外,但經過一段羈押後,“赴死”的決心會徹底動搖。期間有些人明知是死,但總幻想著能活。有些人清楚死罪難逃,但有一根稻草出現,便會死死抓住不放。

這就是人之本性:怕死。

正常情況下,當法庭宣佈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或無期徒刑時,被宣判對象都會長舒一口氣,面部表情會流露出一種讓人難以捕捉到的松馳,帶著手銬的雙手不再緊握而略顯顫抖,特別是眼神兒,開始發亮。

而死刑宣佈後的情況是,被執行者會努力豎起耳朵往後聽,眼睛流露出絕望,甚至會當場癱軟昏厥。當被帶出法庭時,這些人的面部表情大多是僵硬木滯,眼晴裡流露出一種對生命的渴望與眷戀。

死刑犯最痛苦與難熬的階段就是最後那一個月、一個星期、幾天………怕聽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編號,怕走廊的腳步聲。如果幾個管教一起走過,他會恐懼得直哆嗦,面部表情還要裝出一副坦然的樣子,可眼晴卻流露出了絕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