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法律述评」实习期间受伤如何处理

「民企法律述评」实习期间受伤如何处理

某校学生在工厂实习期间被砸伤左手,造成八级伤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学校和该工厂对其进行损失赔偿。后,法院审理后判决工厂方赔偿于某各项损失10 万余元,校方不用担责。

「民企法律述评」实习期间受伤如何处理

后于某诉至法院,要求学校及工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0 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进入工厂后受工厂管理,并领取相应报酬,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于某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其要求工厂方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因三方安全协议对学生实习期间受伤的责任分担事项作出明确约定,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予以认可。据此,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如上判决。

本案中,工厂在于某干活前未按照规定提前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提示,这样的管理缺失与于某被铁锤砸伤左手存在因果关系,说明工厂作为雇主未尽到安全防护及管理义务,应当对于某本次事故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于某虽为学校在校学生,但其受伤系在校外实习期间,且学校已与于某及该工厂签订了学生校外实习及安全协议书,说明学校对于某校外实习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所以于某要求学校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不足,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这个案件给企业的启示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在校外实习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保护范畴内。为了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建议作为实习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学校和企业,应着重尽到安全管理职责。企业应配合学校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上岗前的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民企法律述评」实习期间受伤如何处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