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徵點提高至每月5000元,還有一系列專項附加扣除,會帶來什麼改變嗎?

呂孟謙

首先,我覺得個稅起徵點提高至每月5000元,還是有點低了,因為對於一二線城市,特別是一線城市,北上廣深5000元,都是貧困戶,至少也要到8000-10000元以上吧。關於個稅起徵點和徵收方式,一直飽受爭議,但我個人覺得這個起徵點確實太低,5000元在深圳,交個房租1000-1500這還算一般的,各種消費:吃飯,交通,通訊,交友,服裝等算下來,5000元根本不夠啊。

最後,總結一下,整體來看,這個減稅力度實在太小,繼續是有錢人繼續有錢,沒錢人繼續沒錢,前段時間我們看到明星涉及偷稅,其實也反應了一個問題,因為他們來錢普遍太容易,應該徵收多一些,我們以前說的是‘’先富帶後富,共奔富裕路“”,現在很多人已經富裕起來了,就要多幫助窮人!


牛哥說投資

個稅起徵點由原先的3500元至5000元,【小哥哥】認為,對於個人而言,個人的稅後收入將有一定增加,尤其是對於中國的中產階層,這在中國中產階層不斷擴大的背景下,是一則利好消息,可以提振普通勞動者的工作熱情和動力。

另外,此次提高個稅起徵點也是中國經濟形勢進一步發展的要求。目前,中國經濟增長已經由注重中國速度向高質量發展模式轉型,這就需要刺激內需,增加勞動者消費的能力,帶動消費市場增長,擺脫依賴出口貿易的發展模式,尤其是在當前國際經貿環境惡化的大背景下。

第三,此次稅制調整,也表明了中國稅制調整與國際社會接軌的良好跡象。從教育支出、醫療支出和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支出等方面的專項的附加扣除看,在國際上一些國家也存在類似做法,稅改調整一是體現了國家鼓勵和支持家庭在這方面的支出,提高老百姓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同時也是中國稅制不斷完善的表現。



小哥哥打算盤

個稅起徵點提高至每月5000元,還有一系列專項附加扣除,確實是利好,利好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居民稅負降低,可支配收入增加。

個稅起徵點提高,很簡單的就是,居民稅負支出減少,那麼可支配收入自然增加。這是第一個利好。

第二個利好是,有助於提高內需。

因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那麼說明居民可以消費的金額就增加,這些錢有助於居民改善生活支出,從而提高居民增加消費,為提高內需做貢獻。內需提高,那麼有助於企業生產增加,這樣形成良性循環,從而促進我們國家經濟繼續穩健發展。這是大好事。

第三個是,有助於居民改善生活質量。

可支持收入增加了,生活質量當然提高。雖然提高幅度不大,但還是提高啊!之前一個月吃一個冰淇淋,現在可以吃兩個。蚊子再小也是肉,對吧!這對於建設和諧社會是有幫助的。

顯然,提高個稅起徵點、增加一系列專項附加扣除,有助於整個國民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有助於居民提高生活質量。

而且,草案在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明確現行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繼續執行的同時,增加規定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有利於稅制公平。

本次個稅改革,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波士財經

個稅的起徵點的提高,再加上一系列的扣除,可以說這次個稅的修改綜合措施還是比較強的。由於個稅起徵點涉及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個稅起徵點的提高,對於每個人都是有好處的。

第一個好處,個稅起徵點的提高,會使一部分人少繳稅或甚至不繳稅。隨著經濟生活的發展,各地的工資水平都得到了不斷的提高,原來個稅起徵點3500元已經不符合當前經濟發展的需要。個稅徵收本來是為了調節收入不平衡現象,如果個稅起徵點不在一個合理的水平,那麼就不會起到應有的作用。人人都必須繳納的個稅,那不叫個稅。所以說這次個稅起徵點的提高,對於個人收入最直接的利好就是腰包裡的錢又多了一點,又可以去增加消費或者是改善生活。


第二個好處,這次個稅起徵點提高的額度雖然不是很大,但從表述的情況來看,應該是增加了一些扣除措施,是組合拳,而不是簡單提高徵收數額。這在保證了個稅徵收穩定的基礎上,又權衡了各方面的利益考量,說明管理層對於個稅起徵點的調整還是有著比較謹慎的態度和節奏的。這次個稅起徵點的調整當然達不到百分之百的滿意,但相信通過一系列的舉措落實,絕大多數人都會去感到政策帶來的實惠。

總之,不管什麼樣的措施,只要能夠惠及百姓生活,能夠給老百姓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就是好措施,好辦法。目前來看,個稅起徵點的提高雖然在一些發達地區看來,幅度並不大,但綜合國民經濟實力和發展水平,這已經是一個不小的進步,值得期待。


小散李大鵬

個稅改革,這也是市場預期之內的事情,不過從市場的方案來看,5000元起徵點還是低於市場預期,而市場比較期待的預期是7000元左右。當然,這需要考慮到財政開支壓力以及社會開支成本等因素。不過,對於這一次的稅改,有一個亮眼之處,那就是增加了多個專項附加扣除項,即包括了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而這也是靈活調整個稅的一種有效方式,優化了調整稅率的結構,對於不少人來說,還是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個稅改革還是受益了不少群體,但隨著自由職業者的增加,更需要對勞務所得起徵點進行調整,而如今勞務所得起徵點僅為800元,這也是遠遠不夠的,免徵者很少。實際上,對於勞務所得起徵點更應該順應社會發展潮流,作出靈活調整,逐步提升勞務所得起徵點,讓更多群體尤其是自由職業群體受益,相信會帶來意想不到的效果,讓更多人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


郭施亮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可能意味著個稅法自1999年生效以來也將迎來一次最大的、根本性的變革,我們先來看看會有什麼改變吧:

1、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2、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4、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長期以來,中國個稅飽受詬病,起徵點偏低當然是一個最容易被批評的問題,但這可能並不是問題的關鍵,

個稅的關鍵在於我們是分類稅制,而不是綜合稅制!下面試著結合本次改革談談我對個稅的整體看法。

一、個稅改革總體思路

早在2017年,財政部肖捷部長就提出,"個稅改革總的思路是個人所得稅改革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方案總體設計、實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所得稅制。"

"中國的實際"是什麼?納稅意識不強、全社會信用機制不健全、稅務機關同銀行等外部機構信息交流不夠都是中國實際,這些導致個人信息蒐集和處理彙總機制嚴重不足,那麼馬上實施國外成熟的綜合個人所得稅制度根本不現實。

"相結合"、"分步到位"、"逐步建立"、"適合我國國情"這些謹慎字眼可能預示著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在上述中國實際未能革命性解決的前提下,個稅的深度改革不可能實現,分類為主的稅制可能依然會持續下去,尤其是個稅改革問題同信息公開、反腐、體制改革糾葛在一起,絕不是簡單一個稅種能夠涵蓋的。

二、個稅起徵點問題

這裡的起徵點主要是指工資薪金個稅,截至目前,個稅起徵點在2006年、2008年和2011年提高過三次,由800元一路調高至3500元。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中超過60%為工薪階層繳納,個稅淪為"工薪稅",這也正是起徵點問題爭議的關鍵。

起徵點其實就類似一種扣除項目,允許個人基本消費標準3500元以內部分免稅,超過部分交稅。但考慮到不同家庭和個人的不同情況,一個人收入和一個家庭收入僅僅以起徵點來區分顯然失去公平,因此現在個稅改革的關鍵點根本不在起徵點,而在分類如何改綜合,扣除項目如何確定。

但不論如何,起徵點能夠從3500提升到5000,是順應民意的,對於大多數工薪階層來講也是能夠有所受益。

三、分類與綜合稅制問題

我國個稅實行的是分類稅制,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股息紅利、財產租賃等11類所得,分別扣除不同的費用,按不同的稅率徵收,沒有專項扣除。

分類稅制實施簡單易行,只需要在各個收入關鍵環節進行監控和徵管即可,但無法兼顧個人和家庭總體收入的均衡,顯失公平。因此,從分類向綜合的轉化是趨勢。一步到位不可能,純粹的分類稅制到分類與綜合稅制的並行與結合會是一段時間的常態,這次的改革選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收入最為突破口,也正是印證了這種思路。

關於綜合與分類的結合,我個人覺得至少包括兩個趨勢:

第一個就是分類的調整,比如11種分類是否合適,是否過細,是否需要簡化等;

第二個就是如何綜合?綜合稅制起源於德國,目前為世界各國普遍採用。那麼綜合的含義是什麼?

綜合首先應該是個人到家庭的綜合,個稅納稅主體從個人到家庭是一個趨勢,作為最基本社會單位,很多收入和支出都以家庭為單位取得、支配和使用,但我們國家目前的綜合還未看到家庭綜合的明顯態度,未來的改革可能會依然停留在個人申報的層面。

綜合的第二個含義是各類收入的綜合申報,無論什麼收入對於家庭和個人都是收入,按照時間綜合申報方可體現公平原則。但從目前修改草案透露的信息來看,全面綜合不可能實施,部分收入的綜合基本明確。

綜合的第三個含義是收入和扣除項目的綜合,目前我國的個別個稅收入也有扣除項目,但過於簡單粗暴,而且未能考慮家庭支出,未能考慮投資支出。按照國際流行的實施方案,捐贈、保險、房租、醫藥支出,甚至買房利息支出都可以扣除,還有親屬贍養、教育支出、財產交易損失等也可以扣除,這樣計算的個人及家庭所得才是真正意義的所得。目前肖部長也提到會考慮這部分,如適當增加與家庭生計相關的專項開支扣除項目。比如有關"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這是要考慮的。

本次修改草案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實數本質改變,從教育、住房、醫療三個民生最關注也是壓力最大環節切入,找對了突破口,但具體實施細則如何才是問題的關鍵,拭目以待。

個稅改革期盼良久,爭議良久,今天看來終於要邁出從分類稅制到綜合稅制的實質一步了。本文觀點總結如下:

1、起徵點變化賺人眼球,但並不是本次個稅改革的重點;

2、分類向綜合的改革是趨勢,但改革的路徑可能很漫長,一段時間裡分類與綜合的並存是常態。但無論如何,本次修改意味著重大突破的開始;

3、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如何實施,減稅效果究竟如何有待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和批准,拭目以待。


焦點財稅

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看似好像很有用,實際上對大家的影響可能並不會很多:

  1. 對個人月應納稅所得額原先在3500-5000元之間的人而言,受益將是最大的,但是這部分收入的人正常是不交稅的,而且這部分稅收本來就是很少的

如果個稅免徵標準從3500元提高至5000元,考慮月應納稅所得額和稅率不變,則個人將少繳納個稅45元,即(5000-3500)*3%。對於個人月應納稅所得額原先在3500-5000元之間的人而言,受益將是最大的。但是這股份減少的比例雖然是最多的,但是實際金額確是最少的;

我們來算一算:

1 工資收入5000元調整前每月應繳納稅金=(5000-5000*0.18-3500)*3%=18元,調整後應繳納稅金為0元,每月節省18元,可以買6斤米左右,一年節省216元。

2 工資收入為6000元調整前每月應繳納稅金=(6000-6000*0.18-3500)*3%=42.6元,調整後應繳納稅金為0元,每月節省42.6元,可以買14斤米左右,一年節省511.2元。

3 工資收入為7000調整前每月應繳納稅金=(7000-7000*0.18-3500)*10%-105=119元,調整後應繳納稅金為(7000-7000*0.18-5000)*3%=22.2,每月節省96.8元,一年節省1161.6元。

4 工資收入為8000調整前每月應繳納稅金為201元,調整後應繳納稅金為51,每月節省150元,一年節省1800元。

5 工資收入為9000調整前每月應繳納稅金為283元,調整後應繳納稅金為133,每月節省150元,一年節省1800元。

6 工資收入為1萬調整前每月應繳納稅金為385元,調整後應繳納稅金為215,每月節省170元,一年節省2040元,可以購買一部ipad

7 工資收入為2萬調整前每月應繳納稅金為2220元,調整後應繳納稅金為1845,每月節省375元,一年節省4500元,可以購買一部;

對於月收入2萬的人來說,可能並不缺這4500一年,而月入5000的每月節省18元,聽起來就和開玩笑一樣。但是由於國家收稅少了,那麼國家的開支從哪裡來?到頭來還是得大家均攤。

2 對收入較低地區和人員的邊際影響會更大,對於高收入群體而言,影響並不是很敏感

  1. 不同地區看,東部地區的平均工資水平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以及東北地區,同時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水平也明顯高於普通員工。所以對於個稅免徵額提高,對於收入較低地區和人員的邊際影響會更大,對於高收入群體而言,影響並不是很敏感。


因此,看起來好像很有好處,但是還是值得思考。


以股易金

免徵額提高的影響
個稅免徵額提高,工薪階層受益顯而易見,但是收益程度,因人而異。

以扣除社保公積金之後的收入為10000元/月為例,免徵額為3500遠的時候,每月繳納個稅為745元,免徵額提高到5000元之後的個稅金額為445元,每月少交300元。少交稅的金額剛好是提高免徵額的部分即1500元和稅率等級20%的乘積。

所以,即便是收入超過85000元/月,因為免徵額的提高,一個月少交的稅也不過45%*1500=675元。

到最低稅率等級的人群,省下來的稅少的很可憐,1500*3%=45元。

增加抵扣項目的影響

中國個人所得稅採取的是源頭扣繳,也就是誰給個人發錢,誰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好處是,在信用體系不全和徵管手段欠缺的環境下,可以堵塞個稅漏洞。管不住人,還管不住你單位嗎?一般單位也不願意因為個稅給自己惹事。所以代扣代繳制在管理個稅方面確實有效。

現在說個稅要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那麼問題來了:

1 個稅徵管方式要不要變?是否變成個人自行納稅申報模式?

2 現在的徵管手段、水平,人員素質,能否跟得上?是否會出現大面積偷漏稅情況,信用體系是否跟上?

3 如果仍然按照代扣代繳制度實行,那麼誰去核實上面那些新增抵扣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和合規性?

4 上述增加的抵扣項目是全部可以抵扣,還是限額抵扣,還是按比例抵扣?抵扣的程度涉及到公平的問題。例如,繼續教育支出,是什麼類型的教育,工作技能方面還是學位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也需要明確住房的類型,貸款的類型,利息的額度等。

看到這麼多問題,其實就能想象得到這個抵扣項的增加,現階段,看上去很美,實際受益可能很小。

更有豐厚獎品不定期回饋,謝謝!


家族財富密碼

我覺得此次個稅政策的調整,增加了扣除項才是亮點。

起徵點的調高,對於一線城市工作的人們來說,區別不大,因為其所在城市平均工資早已超過5000。

但是如果可以扣除子女教育支出,以及住房貸款利息等,那麼對於一線城市工作的人們來說,不啻為一個福音。

先說貸款利息稅前扣除。現在大家都是負債買房,30年的貸款利息幾乎與貸款本金相同。一線城市房價高,貸款額大,利息支出也大。另外,還貸支出又佔了人們工資的大部分,如果計稅基數扣除相應房貸利息,那麼對於在一線城市購房的家庭來說,可以省下一大筆開支。

再說子女教育支出。我國現在放開二胎,但是願意生的人還是不多。為什麼呢?是因為撫養孩子的成本太大。子女的教育支出,幾乎可以佔到一個家庭開支的三分之一。如果稅前扣除,同樣可以為家庭節約一筆資金,從而降低孩子撫養成本,起到鼓勵年輕人生育的目的。但是由於沒看到細則,子女教育支付構成比較複雜,對家庭的影響有多大,還有待觀察。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寒潭

1、工薪一族少交稅。


2、增加專項附加扣除,應該會綜合減輕家庭支出負擔

這些專項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都是民生事項。

專項扣除後,需要繳納個稅的的金額應該會大大減少。


3、增加反避稅條款,范冰冰們要小心。

這次還增加了反避稅條款,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范冰冰們可能要繳納更多個稅了。

但是,也有另外一個問題,以後,納個稅有可能更多的和稅務機關討價還價?


雖然這次個稅起徵點調整幅度略小,但是配合專項附加扣除,我覺得某些人實際的“避稅”金額會增加,等細則出來後多研究,應該能省不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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