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歲的他,歷盡千辛萬苦,也要和情人在一起!

四十多歲的他,歷盡千辛萬苦,也要和情人在一起!

展超下定決心,要和西美在一起。展超有家有兒子,每月工資五千來塊錢,給老婆三千家用。就這三千塊,也會時斷時續,青黃不接。老婆是公務員,收入和空閒都不錯,家裡大小事基本沒讓展超操過心。

老婆無怨無悔地忙著這個家,怎麼也沒想到展超在外面起了異心,認識了西美。西美也是個半老的徐娘,一個離了婚,做著生意,有點家底的小富婆。看上展超尚顯年輕的皮相,聰明的頭腦,精幹的才能,興許會在生意場上發揮點用處。她比老婆顯年輕,比老婆懂風情,還有一個乖巧的女兒,哪像自己家那個調皮搗蛋的兒子。男人心一變,看什麼都是錯,老婆孩子都不順眼。

他一心一意要和老婆離婚,為了表白對情人西美的衷心,又不好直接向西美要錢,租房子的費用掏不起,只能在家裡搞分居。他在外面和西美吃完飯回來,畢竟沒結婚,怎麼好直接住到西美家,她那裡還有十五歲的女兒呢!

四十多歲的他,歷盡千辛萬苦,也要和情人在一起!

他經過小小的飯廳,母子倆正在吃晚飯,他面無表情地走過去,到了兒子房間,躺在床上玩手機。十歲的兒子進來了:“爸爸,你怎麼又睡在我床上!”兒子拉他起身,不願意再跟媽媽睡了,小小的兩居室,沒有空房間。兒子拉著他,他怒火攻心,胳膊一甩,狠狠一腳就踢在兒子腰上了。老婆隨後趕來,看到他一臉的猙獰,滿眼的不耐煩,扭曲的五官讓她陌生。

她明白了:曾經的那個愛自己愛孩子的男人真的走了,這樁婚姻再也沒有保留的必要了!兒子曾經是他的心肝寶貝,今天,他尚且下的了腳。他執意要去給別人養娃,自己何必苦苦挽回呢?挽救婚姻只靠自己是沒用的。

一旦女人想通了,離婚就變成很容易的事,窮人要分割的無非是房子和孩子,孩子跟媽,娘倆一起居住在這房子裡,可是展超不能吃虧的,要求妻子付他房價的一半。沒有積蓄的家庭裡哪裡拿的出錢來,那就撫養費抵消吧!

這樣的鬧騰,驚動了雙方家庭。親人的勸阻,威脅,甚至向來疼他的爸爸扇了他一巴掌,媽媽還在旁邊說“打得好!”就這樣,展超也沒有動搖!

四十多歲的他,歷盡千辛萬苦,也要和情人在一起!

別人眼裡的瘋子展超,就這樣橫下一條心。他終於自由了,沒有老婆沒有孩子,有的只是西美和西美的家。他願意從頭來過,他的心裡美呀,年已四十,還有第二春,拋妻棄子算什麼,人生得意輕情意嘛!

婚紗照一拍,展超便辭去了工作大模大樣地搬進了西美的家,可以住西美的房子、坐西美的車,聽西美的孩子喊他爸爸了。可是,那個青春期的女孩子每天寒著一張臉,進進出出彷彿沒看見他一樣。西美每天談生意忙,他要二十四小時隨叫隨到,鞍前馬後的伺候!


可是,婚紗照拍了幾個月了,展超也沒能轉正,他不斷地追問西美。西美總是說“急什麼?我們和夫妻有什麼差別呢?”,是啊!西美覺得挺好的,二十四孝子可以隨時待命,不要太開心!展超呢,曾經在家做大爺的自己久久不能轉正,就不能揚眉吐氣,裝孫子的時間太長了,他要崩潰了!

歷盡千辛萬苦,也要在一起,大概就是展超的一廂情願吧!也許,他們一直會這樣過下去,也許有一天他會感動西美,真正結婚。結局如何,誰知道呢,慢慢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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