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和梦一队打球的那个大学生最后去哪了,没有进入NBA吗?

彼岸dreamland

那位大学生球员叫克里斯蒂安·莱特纳。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美国男篮组成了奥运会男篮比赛历史上最为强大的“梦之队”,“梦之队”也以8战8胜的成绩最终将巴塞罗那奥运会的男篮金牌揽入囊中,入选那届“梦之队”的12名球员中,除了克里斯蒂安·莱特纳之外,其他球员均堪称NBA中的巨星级人物。当年22岁的莱特纳的确没有那些球员有名,但莱特纳之前在NCAA的表现也同样堪称传奇——这也是他能够入选“梦之队”的原因。

在就读于杜克大学的4年间,莱特纳场均可以贡献16.6分、7.8个篮板以及1.8次助攻,此外,他不仅帮助杜克连续获得1991年和1992年的NCAA冠军,而且在1991年,他还被评为四强赛最杰出球员(MOP)。总之,以上这些简单的介绍,已经足以说明在NCAA时期的莱特纳真的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球员。

1992年的NBA选秀大会上,莱特纳以首轮第3顺位被森林狼所摘下,在进入NBA之后,莱特纳的表现虽然没有大学时代那么抢眼,但也算是合格。2004-2005赛季之后退役的莱特纳,在参加过的868场常规赛比赛中场均有12.8分、6.7个篮板以及2.6次助攻。此外,莱特纳还在1993年进入新秀第一阵容、在1997年参加过一次全明星赛。

可以说,尽管没有当年“梦之队”的队友职业生涯那么闪亮,职业生涯先后为森林狼、老鹰、活塞、小牛、奇才以及热火效力过的莱特纳,也算是一位比较成功的NBA球员——整个职业生涯赚得6148万美元的工资,也已经足以说明问题。

莱特纳在杜克大学时的32号球衣早已经退役,而今年48岁的莱特纳是一位“涉猎极广”的商人以及一位钓鱼爱好者。


韩暄

1992年,美国男篮决定一改之前国家队从大学生球员中选拔的惯例,决定组建一支由NBA球星组成的“梦之队”,在确定了大部分名单之后,选拔委员会中的大学委员,极力想给大学球员争取名额,他们心中有两个备选,一个是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的沙奎尔·奥尼尔,另一位则是刚刚为杜克大学卫冕了冠军的全美最佳球员克里斯蒂安·莱特纳。

莱特纳的大四赛季有多完美呢?除了连续第二年帮助杜克拿下全美冠军外,他在那一年收获的奖项还包括了:AP年度最佳球员、大西洋赛区最佳球员、全美第一阵容、奈史密斯奖、伍登奖等等等等,个人包揽了所有具有含金量奖项,完成大满贯。

当时因为球队中已经有了大卫·罗宾逊和尤因这两位正统中锋,所以选拔委员会最终决定把莱特纳加入到阵中,莱特纳在杜克大学有着强势的表现是一部分,而他作为大前锋,有着不错的外线投射能力,他的打法更适合国际赛场,这也是委员会所看重的。最后是莱特纳的个人形象,他是白人,长相清秀,品学兼优,于情于理,他无疑是更好的人选。

在那支梦之队中,莱特纳没有得到太多的上场机会,他场均只能拿下4.8分2.5篮板,堪称是这支梦幻球队中存在感最低的球员之一。

在前往巴塞罗那之前,莱特纳参加了1992年的NBA选秀,他在奥尼尔以及莫宁之后被选中,首轮第3顺位,他以探花身份被森林狼选中,开启了自己的NBA生涯。

新秀赛季第一年,莱特纳就交出了场均18.2分8.7篮板1.3抢断1封盖的漂亮数据,但尽管数据很好看,但是他偏软的球风和平庸的防守让球队失去了耐性。随后他辗转了老鹰、活塞、小牛、奇才等队,2004-05赛季,他在热火队退役。

13个赛季,1次全明星,生涯场均数据有12.8分6.7篮板2.6助攻1.1抢断,命中率达到了48%,可以说莱特纳虽然不如他的梦之队队员们那么星光闪耀,但他依然有一个很不错的职业生涯,而他的梦之队之旅,就是他生涯最荣耀的时刻了。


灌篮杂志

莱特纳虽然在NBA不算很辉煌,但他并不是平庸的球员。

现在回看1992年出征巴塞罗那奥运会的美国第一代“梦之队”,你还是会被那华丽的阵容所折服:微笑的“魔术师”约翰逊、嚣张的“大鸟”伯德、彪悍的“邮差”马龙、 低调的“助攻王”斯托克顿、严谨的“金左手”穆林、朴实的“蝙蝠侠”皮蓬、疯狂的“查尔斯爵士”巴克利、木纳的“滑翔机”德雷克斯勒、威猛的“大猩猩”尤因、华丽的“海军上将”罗宾逊、霸气的“飞人”乔丹,以及“常胜将军”的莱特纳。

这个莱特纳是谁?为什么说他是“常胜将军”?他凭什么挤进这星光熠熠的初代“梦之队”?

跟上述的巨星们相比,莱特纳无论是过去还是后来都是一个小角色,但他在NBA也并非很不堪:毕业于杜克大学,在大学期间率领蓝魔队在1991-92年连续2年夺得NCAA总冠军,在1992年的NBA选秀大会中以探花秀的身份被明尼苏达森林狼队选中,NBA生涯曾效力于森林狼、老鹰、活塞、独行侠、奇才以及热火队,并在1997年入选NBA全明星阵容。这当然不算是一份巨星的履历,但也可以说是一名球星了。

关于莱特纳入选“梦一队”的原因,综合起来有几个因素。首先,在“梦之队”安排一个大学生球员起到了以老带新的作用,证明美国篮球后继有人,而且莱特纳本身就风度翩翩,形象良好,白人的肤色代表了美国形象。其次,莱特纳是那个时候毫无争议的NCAA最好球员,在大学界是独一无二的,而且莱特纳是NCAA的王牌球员,一直是胜利者,比较符合“梦之队”的精神。第三,莱特纳在进入NBA之后就要跟耐克公司签订代言合同,算是耐克公司力捧的新星,不满足这个条件的话,乔丹等耐克旗下的球星很有可能不去参加奥运会。

虽然后来在NBA当中的表现远远逊色于大学时代,但是莱特纳在参加过的868场NBA常规赛中场均也有12.8分6.7个篮板2.6次助攻的数据,算是对得起自己的名头。2011年,莱特纳曾短暂加盟ABA联赛的杰克逊维尔巨人队,但这也只是属于玩票性质,次年他就正式宣布退役了。


篮圈之上


Memphistlophis

那位大学生球员叫克里斯蒂安·莱特纳。当年在大学期间也是呼风唤雨的存在,凭借大学期间优异的表现(两夺NCAA冠军),挤掉了奥尼尔,当然也有上将和尤因的原因。在梦之队里他也就是拎包的角色,但是入选梦一队就是对他能力的最大肯定。

进入到NBA以后,莱特纳发挥明显不如大学时期得心应手,顺风顺水。数据我忘记了,但是也是一个不错的角色球员。


独行彩云间

克里斯蒂安·莱特纳,前美国NBA联盟的前职业篮球运动员,在1992年的NBA选秀中第1轮第3顺位被明尼苏达森林狼队选中。991-92连续2次夺得NCAA总冠军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男篮金牌 1997年NBA全明星阵容 1993年NBA最佳新秀阵容一阵。2005年退役 2011年复出 2012年再次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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