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舉辦《監察法》知識測試

為了貫徹落實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培養“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高素質專業化紀檢監察隊伍,根據市紀委關於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開展“三強化三提升”學習培訓活動和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通知,我縣紀委監委立足實際,為解決幹部本領恐慌、履職能力不足導致工作效率低的問題,在前期開展《監察法》、《刑法》涉及職務犯罪章節等集中學習和自學、學習交流、專題講座的基礎上,今天舉辦監察法知識測試。

此次測試範圍為全體紀檢幹部包括委機關幹部及鎮、部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紀檢幹事,測試內容為《監察法》,試題共分五大類型,採取填空、單選和多選、判斷、簡答、案例分析相結合,考題主要涉及知識點有:監委的主要職能和職責、監察範圍、監察權限、15項監察措施、監察程序,試題全方位多角度覆蓋監察法的主要內容,機關幹部李某說:“以前我對留置一知半解,只知道是監委的調查措施,但通過今天考試和同事討論,我對監察法第22條有一個全面深刻的理解,掌握了採取留置措施的涉案要件、證據要件、具備法定情形……”李某隻是我縣紀檢幹部的一個縮影,通過測試明顯激發了我縣紀檢幹部學習監察法的熱情,提升了運用法法律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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