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潜藏的机遇与陷阱

招生章程是高等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于每年的5月1日前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法人代表应对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生章程一旦公布,高校就不得随意更改其中对考生和社会的承诺。

变过去的“招生简章”为如今的“招生章程”,字面意思似乎差别不大,却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等理念,增加了高校招生的透明度,有助于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是高考“阳光工程”的重要标志,也是高考制度进步的一种体现。但是,现阶段我国高校的招生章程形式五花八门,各院校巨细详略不同,再加上其中有很多专业术语,所以并不是每位考生都能把握其中的关键信息。

如果说在不公布院校招生章程而由内部掌握录取政策的年代,考生填报志愿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无从知晓录取规则的话,那么现在的问题则是考生如何真正理解、读懂录取规则,充分加以利用,扬长避短,从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院校和专业。对高校的招生章程,我们应该紧扣哪些关键词进行准确解读呢?

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潜藏的机遇与陷阱

[关键词1]学校概况

大学的校址犹如某个人的家庭住址,本来是最有固定属性的概念,如今却因为高校合并、扩建新校区以及某些院校故意而为之等原因而变得不确定起来。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章程中必须真实、准确地写出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规范者如南京大学的招生章程即注明该校有鼓楼、浦口两个校区,“入学新生全部在浦口校区就读”,并且将两个校区的位置写得详详细细,让人一目了然。但是有些高校的招生章程对此却语焉不详,等你入学了才发现招生章程中的“校址”写的是校本部的地址,自己所学专业的实际办学地点却在某一个分校区,或学习、生活设施都不完善的新建校区。至于某些院校的故意而为之,则简直能让我们出离愤怒,比如,燕郊虽然距离北京比较近,很多单位的电话区号也是“010”,但是行政区划上却隶属于河北省。某些办学地点在燕郊的高校,其招生章程中完全看不到“河北”的字样,却注明学校距离天安门广场才30公里,通讯地址写的是“北京东燕郊”某地,电话区号也与北京一致。考生要想弄明白该校不隶属于北京市,恐怕比攻克几道数学难题还要花工夫。

办学层次分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有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教育部规定,招生章程必须明确注明学校的性质,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可是,有些民办学校为吸引考生报考,在招生章程中打擦边球,在学校的办学性质上含糊其词,模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界限,使考生难以辨别。有些公办高校的部分二级学院是民办性质,可是学校在招生章程中却未加注明,也容易造成考生的错误判断。这类“二级学院”不仅收费高,毕业文凭、学位证书也和母体院校有区别,一些高校的招生章程对此混淆概念,不但不注明二级学院的文凭种类,反而以“文凭与校本部文凭没有差异”为招生宣传的噱头,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当前高校最为突出也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

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潜藏的机遇与陷阱

[关键词2]招生模式

现在,越来越多的高校为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多样化”的人才培养目标,通常采用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模式。所谓“按大类招生”,是指高校将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门类,通常是同院系的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通过该方式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前两年统一学习基础课,大二或大三时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再进行专业分流。

目前的按大类招生分两种模式:一种是高校普遍采用的“按院系招生”,在同一院系中,不分专业,只按院系大类填报志愿;另一种模式则是一些高校的“基地班”或一些特殊实验班招生。这些实验班不分专业,实施的是通识教育,比如北大的“元培计划实验班”、清华的“人文科学实验班”。与传统的按专业招生相比,按学科大类招生更能照顾到考生的利益,但潜在的风险在于,大二或大三进行专业分流时,你有可能被分到热门的、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方向,也有可能完全相反。为了不在日后郁闷得满头起疙瘩,你现在阅读招生章程时就要弄清楚专业分流的方向和原则。

[关键词3]招生计划

大家可能还记得,几年前重庆市的高考文科状元险些落榜的“高考事故”,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报考了在重庆市本来没有投放文科招生计划的清华大学。因为贵为状元,后来在教育部的过问下他才被北京大学补录。现在想想,如果是成绩一般的考生误填了在本地没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也就只能“自求多福”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在阅读招生章程时高度注意意向院校在本省(市、区)的招生专业以及各专业的招生名额,在填报志愿时这些特别有用。

[关键词4]招生要求

招生录取时,除了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不同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对考生提出相关要求:

有的专业对性别有要求,尤其提前批的一些院校。

对外语语种有要求,比如,有的学校除英语专业、国防生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有的学校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办组织的口试。

对政治面貌有要求,比如,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要求考生必须是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对单科成绩有要求,比如,有的高校要求考生某科目的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某某分以上(最常见的是对外语、数学成绩的要求,或要求及格,或推行“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数学或英语单科成绩高分者”的原则),有“长短腿”现象的考生必须高度注意这一点,以求扬长避短。

对绘画基础有要求,比如,一些院校的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广告学等专业要求考生加试徒手画,虽然不计入总成绩,却是录取的重要依据。

有些院校的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要求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对身体条件有附加要求。除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些高校还根据本校的办学宗旨、专业培养要求,做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潜藏的机遇与陷阱

[关键词5]投入和收益

花自己的钱接受高等教育,当然应该以投资的眼光考量投入和收益等问题。透过招生章程上的各专业学费标准,住宿费用,学校的奖学金、贷款、助学金、补助金以及减免学费等扶持贫困生的制度,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流向等信息,可以让我们对此心中有数。

[关键词6]录取程序和录取批次

高校采取网上录取、分批次进行录取的方式。一般分为四个批次,即提前批次录取、第一批录取、第二批录取和第三批录取,这四批院校在录取过程中是四个互不影响的独立过程。不同批次的志愿也互不影响,每个批次中可以有几个不同志愿的学校。每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第二志愿院校的录取,然后依次是第三志愿的录取。

各个录取批次的高校又是如何分类的呢?提前批本科院校是指军队、武警、公安、司法及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院校;本科一批院校是指重点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本科二批院校是指一般本科院校;本科三批院校是指民办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部分院校的合作办学专业等;高职高专提前批院校是指公安、司法高职高专院校及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高专院校(专业);高职高专院校是指有高职高专计划的院校(专业)。

同一批次不同学校的提档线是不同的,各个学校的提档线是根据当年考生志愿情况、分数情况以及招生计划数决定的,因此,同一学校在不同省、市的提档线就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会说明自己的录取批次、投档比例(从1:1到1:1.2不等)。

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潜藏的机遇与陷阱

[关键词7]非第一志愿政策

从理论上说,院校是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是自己可以随意确定的,主要取决于考生对该院校的认可程度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的多少。

由于每年的报考人数、第一志愿上线人数都是不确定的,很难事先预测,所以不少院校在招生章程中都明确表示:“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这里所说的“生源不足”,是指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比招生计划少的情况。但这项规定隐藏着“话外音”,请大家千万不要忽略,那就是“当一志愿生源充足,也就是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是不可能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哪怕你的考分非常高”。而且,不是所有的高校都招收二志愿考生,像北大、清华等高校,近年来从未招收过二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充足的高校,比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也不会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即使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政策也是不同的:有的学校“原则上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是分数要比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高”;有的学校“在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还有的学校“预留部分计划招收二志愿高分考生”。有的学校二志愿可选专业,有的则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几乎所有院校都会采取“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限制性政策。所谓院校志愿分数级差,是指高校在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和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数差。凡有此限制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一般都会如此表述:“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40分。”这个40分,就是院校志愿级差。多数院校通常是以第一志愿已经录取的最后那名考生的分数为基准加40分。即凡以第二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必须高于第一志愿已经录取的成绩最低那名考生40分方可投档。有的院校(如哈尔滨工业大学)直接将其表述为“二志愿考生录取的最低分数原则上应高出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分数40分以上”。也有院校以已经录取的第一志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为参照。招生章程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部分院校是为了网罗一些高分考生,更多的院校是想以此促使更多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分数级差的大小由招生院校自行规定,少则10分、20分,多则几十分,主要取决于院校的实力及考生的青睐程度。很显然,对于有分数级差规定的院校,若以非第一志愿填报,一定要慎重。必须准确判断该院校对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综合评估非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之群体实力,然后再根据院校设定的级差分析自己是否拥有足够的分数当“级差”,否则就是在填报无效志愿。

[关键词8]专业安排

从招生章程看,院校在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时,通常采取三种模式,即,分数优先模式、分数级差模式和专业清模式。因此,我们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先摸清楚意向院校采取的是何种安排,根据个人实际分析这种模式对自己专业志愿的影响,确定相应的填报策略。

分数优先模式,即院校根据考生分数情况进行专业安排,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采取这种模式的院校一般会在招生章程中如此表述:“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即将调档范围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其第一专业志愿无缺额时,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有缺额,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保护了相对高分考生,最大限度地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这种模式下,相对高分的考生被退档的可能性较小,他们可按照自己的喜好程度安排专业顺序,将最喜欢的专业放在第一志愿。

分数级差(也叫专业志愿级差)模式,游戏规则与院校志愿级差相类似,是指招生院校在安排考生专业时,按招生章程规定的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选报不同顺序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这种录取办法所使用的分数值就是所谓的专业志愿级差。通常的做法是:提档考生在不能满足其第一专业要求时,要将其总分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后参加第二个专业的录取排序。许多院校的招生章程中,一般规定专业分数级差为3至10分:进档第一志愿考生,以实考分排队,若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该生录取为该专业;若考生成绩未达到其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则其总分减去专业级差分后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再减去一个级差分参与第三志愿排序,如此类推。对于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则先减去一定分数后参与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专业志愿越靠后,考生要减去的分数就越多。比如,某590分考生报考专业级差为5分的某大学,专业志愿依次为车辆工程、地理信息系统、数学与应用数学,如果其第一专业志愿“车辆工程”不能被录取,他就要按585分的成绩同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地理信息系统”的考生排队竞争;如果仍未被录取,则要按580分的成绩加入到“数学与应用数学”的排序中。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综合考虑考生分数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用所设定的级差值表示对考生分数和其专业志愿的重视程度。这种模式下,相对高分考生被退档的可能性增大。

专业清(也称专业志愿优先)模式,是指院校在安排进档考生专业时,将专业级差设为无穷大。采取这种模式的院校一般会在招生章程中做类似表述:“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重视考生的专业意向,保护考生的专业志愿。在这种模式下,相对高分考生被退档的可能性更大。

报考采用分数级差和专业清模式院校的考生,要注意各个专业志愿间应有梯度,并考虑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以免因专业“死档”而被退回。对于相对较高分数考生有可能被退档,相对较低分数考生却有可能被录取的“悖论”,要有心理准备。

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潜藏的机遇与陷阱

[关键词9]加分

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加分的考生来说,一定要了解各个院校对待加分的不同政策。从招生章程看,有的学校在提档时承认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只考虑高考实考分数。这其间的“弯弯绕”特别多,请仔细阅读目标院校的此项规定。

[关键词10]断档现象

所谓“断档”,就是在某一分数段第一志愿填报某大学的人数不足该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这种意外情形不常发生,尤其是一些名校更是百年难遇。一旦发生断档,院校一般会采取三种措施应对:组织高分考生重新填报;降分录取;把招生计划转移到生源较好的其他省(市、区),不同的应对措施对考生的利益有不同的影响。

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根本大法”,规范了学校的招生行为,保护了考生的知情权,增强了高招的透明度,但是身处“信息弱势”的我们也不能完全陷入“立法浪漫主义”之中,而应该带着“在不疑处有疑”的精神反复阅读、剖析意向院校的招生章程,对存疑内容可请老师、家长帮助分析,也可按照招生章程上公布的院校招办电话、地址,写信、去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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