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龙网“葛优躺”侵权案定锤 葛优获赔7.5万元

艺龙网“葛优躺”侵权案定锤 葛优获赔7.5万元

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葛优演的纪春生,在剧中因表演需要,将身体完全放松躺在沙发上,被广大网友形象地成为“葛优躺”,并一度成为网络热传图。

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该微博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共18次。

葛优认为该微博中直接使用葛优的名字,并为商业性使用,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于是将艺龙网告上法院。

艺龙网“葛优躺”侵权案定锤 葛优获赔7.5万元

艺龙网“葛优躺”侵权案定锤 葛优获赔7.5万元

  判决后,艺龙网公司不服,诉至北京一中院。该公司认为,一审法院不应判决其在微博中赔礼道歉,且赔偿数额过高。

  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赔偿数额是否过高,法院认为,关于经济损失部分,葛优作为著名演员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其肖像已具有一定商业化利用价值,艺龙网公司对葛优肖像权的侵害,必然导致葛优肖像中包含的经济性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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