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菩提心,证无上道

发菩提心,证无上道

作者,苏树华,上世纪九十年代,随元音老人参学。遵元音老人嘱咐,2000年后,随缘传授心中心法,及其他方便法门。若人发心,修持心中心法,如法修行,三五百座,即可打开本来,见到本性。有缘行者,莫失良机。

无论做什么事情,皆有做这个事情的基本原则。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则能做成这一事情。违背这些基本原则,则不能做成这一事情。佛教的宗旨,便是令人觉悟自心,回归自心,获得诸人本然的解脱。用佛教的话语来说,就是明心见性,究竟解脱,就是实现了佛的境界。用儒教的话来说,就是致良知,至于纯然,就是实现了仁的境界。做成这样的事情,实现这样的宗旨,则须遵循文化实践的基本原则,经历文化实践的基本过程。若欲证悟自心实相,第一,要有个识自本心,见自本性的大志向。用佛教的话说,就是要发个菩提大愿,誓愿证得自心实相,除此之外,更无别求。用儒家的话说,就是发个“志于学”的大愿,誓愿知得这个“天命”,誓愿明得这个“明德”,誓愿致得这个“良知”。第二,要选定一法,一门深入,念佛的便一心念去,持咒的便一心持去,直至证得自心实相,直至致得良知心体。第三,证了自心实相,致了良知心体,绝不是无事可做了,还要做悟后保任的功夫,就是佛教所说的倒驾慈航,普度众生,就是禅宗所说的悟后保任。儒教也是这样说的,成就圣人之道,先要明明德,或曰先要致良知。明了明德,进而亲民,所谓转化自性之民。致了良知,进而诚正修齐,所谓消融自性习气。依此原则而行,则能见性成佛,究竟解脱。或曰依此原则而行,则能格物致知,成圣成贤。不依此原则而行,纵经千万劫,不得成佛道,或曰不向心上用功,但向事上追求,尽其一生,则不得成圣。

发菩提心,在佛教来说,这是头等重要的,也可以说,这是成就的动因,今云动机与愿望,佛教则云愿力,或曰大愿。这个大愿,也就是说立志,誓愿完成某件事情。孔子“十有五而志于学”,他所说的这个“志于学”,不是志于世间的技艺之学,也不是志于世间的治国安邦之学,而是志于圣人之学,用佛教的话说,那就是发菩提心,证无上觉——仁的境界。释迦发愿,誓愿证得无上正等正觉,他所要证的事,不是神秘玄妙的事,不是神仙国里的事,而是无上正等正觉。这个无上正等正觉,就是“最高无上的觉”,就是这个清净圆觉的心,儒家称为天理,称为良知。这个无上正等正觉,是一个“原本的真实”,不是谁创造出来的,不是谁修成的,是故名曰“证得”,而不曰“修成”。唯有此心,无上正等。唯有此心,无上正觉。我们的妙明真心,无上正等,无上正觉。历代祖师,古圣先贤,皆是证得此心的人。释迦睹明星而悟道,他所悟的,正是这个无上正等正觉的心。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他所知的,正是这个无上正等正觉的心。学圣学贤,成佛做祖,不是要把自己修成个不同寻常的样子,而是要证得这个妙明真心,回归这个妙明真心。

发菩提心,证无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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