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本位”與“官格異化”

“官本位”與“官格異化”

“官本位”與“官格異化”

“官本位”與“官格異化”

“官本位”與“官格異化”

“官本位”文化第四個重要的衍生物是“官格異化”。

有“官本位”情結的人一旦進入高層之後,其中的許多人便會出現如下徵候:因為他們也是經過了人性“修煉”與世事“洗禮”之人,因此對“人性”和“世事”也算是看得比較“透徹”,以為“一切不過如此而已”,所以在許多時候和許多事情上便開始不“講”人性了,也喪失了作為高層管理者所必有的信仰以及在信仰指導下的理想、使命、責任和倫理、道德、節操,在他們的心目中往往只有慾望而不分正邪、只見利害而不問是非、只顧自身而不管他人、只為目的而不擇手段。他們每日裡所琢磨的大都無非是如何自利自保,或是如何更好地為了一己之私慾、一己之私利、一己之私憤而挖空心思。

因為他們有制定規則和修訂規則的權力與機會,因此便常以為“規則”是用來約束和懲誡別人的,而自己卻可遊離於規則之外,也更傾向於為所欲為和無所不為。在他們的心目中往往沒有什麼高尚不高尚、卑鄙不卑鄙、正確不正確、應該不應該之別,任何有形或無形的東西都可以拿來當做滿足自己慾望或利益的工具,而他們對此又經常有意或無意地拿出一套自以為“正確”的“理論”或“標準”來為自己的想法和行為予以辯解和開釋,藉以逃避良心的譴責;同時,為了更好地自利自保,他們還著力提拔與重用那些對自己效忠的人、能給自己帶來好處的人、對自己不構成威脅的人,至於這些人的德能勤績也並非不予考慮,只是能滿足一般水準即可。

此外,因為自己在爬升的過程中也肯定得罪過不少人,也通過見不得人的手段謀取了許多不義之利,所以他們都會認為,只有獲得更大的權勢或結交擁有更大權勢的人,才有望更好地排除和打壓異己,從而有效地防範他人的報復並保護自己和“自己人”,進而也才能更好地保護既得利益和擴大既得利益。

當然,這些人的心目中也並非沒有“是非”,只是他們已經將“是非”為自身的“利害”服務並進行了“自定義”:凡是對自己有利的便為“是”,凡是對自己不利的便為“非”,只要能滿足或達到一己的“更好更久”,一切都可以被用來當做滿足私慾的手段,即使那些我們所敬仰或頌揚的“信仰”與“理想”、“善良”與“友愛”、“公平”與“正義”也毫不例外;“道德”或“公義”變成了他們掩蓋“不道德”或“非公義”勾當的幌子,甚至乾脆以“道德”或“公義”的名義從事背棄“道德”或“公義”的勾當,從而直接將“不道德”或“非公義”化為“道德”或“公義”而予以吹噓之與自詡之、標榜之與炫耀之、兜售之與販賣之。

“爭權”的目的是為了“奪利”。為了攫取更大的權力,這些人便會巧取與豪奪並舉而貪得無厭、明爭與暗搶互用而不擇手段、威逼與利誘兼施而無所不為。

同時,這些人還會找出種種藉口或理由將以上諸種“自定義”式的理由充分地、內在地“合理化”為一種為人處世的哲學及評判原則和標準,以至於他們雖做出了某些或損人利己、或假公濟私甚至傷天害理之事也毫無愧疚感——因為在他們看來,既然“合理”,哪來“愧疚”?

由於“厚黑”之術已臻“化境”,所以他們往往會在官場上“玩”似乎得心應手而遊刃有餘、頤指氣使而一呼百諾、趾高氣揚而飛揚跋扈,卻未覺察“物極必反”之門正對其悄悄開啟,“因果報應”之鏈也在其頸上漸漸收緊。

“官本位”與“官格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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