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做個編劇有多難?

廠長身邊的編劇朋友不算少。

有在圈裡風生水起的,也有混的差強人意的。飯桌上,總能聽見各路編劇對行業現狀的抨擊:

“電影不該是資本的奴隸、不該是理財產品、不該是空洞的模仿、盲目的跟風。電影當然是財富——物質財富是它的附加值,精神財富才是它的核心值。電影當然也是貨幣——但它不是理財貨幣,而是一種寶貴的社交貨幣”

“彩色寬銀幕故事片,彩色、寬銀幕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故事。”

廠長早就預料到,他們要搞事情……

近日,一份22名編劇的聯合宣言,在廠長的朋友圈炸開了。這22人可謂個個都是業內大咖,隨便說幾個吧。

汪海林,中國電影文學會副會長,參與編劇《鐵齒銅牙紀曉嵐》《神醫喜來樂》。

宋方金,中國電影文學會副會長,都市劇《手機》的編劇。

餘飛,中國電影文學學會副秘書長,電視劇《永不消逝的電波》 、《重案六組》的編劇。

這次他們聚在一起,搞了這麼一件事情:

呼籲劇作中心制!

以期改變反覆改編名著和大IP等業內亂象。

以下截圖從這份宣言中摘取而來。

在中國,做個編劇有多難?

在中國,做個編劇有多難?

在中國,做個編劇有多難?

現實是殘酷的。

這份聯合國內頂級編劇的宣言並沒有引起什麼反響。

這份宣言的石沉大海再次證明了,即便是這些著名編劇,依然沒有足夠話語權。

難怪海巖曾經嘆息道“不要說導演和演員,編劇現在連一些技術人員都不如

。”,要知道這是一位創作了《永不瞑目》、《拿什麼拯救你,我的愛人》這兩部紅遍了大江南北的頂級編劇說出的。

在中國,做個編劇有多難?

“半年寫稿、半年討薪”,另一位著名編劇張曉芸如此吐槽自己的處境。雖然貴為一劇之本的創造者,但編劇卻成了“苦逼”的職業。稿酬低、催稿急、署名難、話語權低等,都是難以迴避的問題

在中國做一個編劇,有多難?

創作本身難

優秀的創作者,需要清晰地認識自己所處的文化語境,從現實出發,尋找所對應的類型;然後從類型出發,提煉、概括和昇華現實,在故事裡找到人生的比喻、未知的可能。從文學創作本身來講就是難的。再加上審查和市場的要求,可以說難上加難。

說改就改難

不談普通的編劇,即使是國內一線編劇,也免不了遭遇屈從於導演、資方、製片,對劇本進行大量修改的命運。《繡春刀》的編劇陳舒就透露,《繡春刀》已經是她寫過的還原度最高的一部電影,大約保留了70%,其他的劇本作品只保留到30%、40%。

在中國,做個編劇有多難?

討薪要錢難

舉個賈樟柯導演的例子吧。當年賈導在電影學院文學系上學的時候,做過一段時間搶手,給影視劇寫劇本。有一次,他寫完一部30集的電視劇去交稿,老闆說,小賈,這兒有一紮新款的馬克杯,你拿去吧。小賈拎著馬克杯回了北電宿舍,過了半個月,還是沒收到稿費,就又去找人家,老闆說,馬克杯不是已經給你了嗎。

學習先進經驗難

在電影、電視劇產業發達的好萊塢也曾經歷演員“天價片酬”的漫長時期。為了抑制明星的漫天要價,美國派拉蒙公司更是直接中斷了與湯姆·克魯斯14年的合作。

而在韓國為了限制大牌藝人漫天要價,業內也曾一度制定出了“出場費標準”。

但國內的演藝文化一直是“有角兒才有戲”,這種傳統從京劇的時代就傳了下來。但影視劇和京劇的區別是,京劇的本子大都是古時傳下來的經典劇本,都是極為出色的文學作品,所以好劇本這一前提已經具備。可是如今的影視圈確往往是空心化的,原因之一就是沒有好的劇本,也正因為沒有好的劇本才總是改編西遊記,複製大IP。問題來了,中國真的沒有好編劇嗎?想必不是。原因恐怕還在影視投資的急功近利。

市場為王難

“人保戲”和“戲保人”。一部好的影視作品,演員和劇本兩者缺一不可。但現在劇本是次要,大牌演員,大IP,宣發資源、投放渠道才是重要的。在這樣的環境裡面,劇本不再是賺錢的關鍵。所以才會出現爛片橫行。

事實上,只要有出色的劇本,沒有IP沒有明星也能火,最好的例子之一就是《白夜追兇》。

在中國,做個編劇有多難?

入行需謹慎,八大法寶請拿好

為了避免拖欠稿酬、不給署名、騙故事大綱…請牢記以下八大法寶

一、籤合同

這個行業有太多的策劃,太多的會議,太多的合作意向,但是記住一點,哪怕把天說下來,沒有合同就沒有一切。

二、預付款

必須在動筆之前,拿到預付款,預付款的比例各不相同,一般是按照“5:3:2”的比例拿到稿費,其中,寫作前拿50%,劇本修改完成30%,開機時拿最後20%。

三、署名權

未經編劇同意,不得在編劇名單中加入其它人的名字,但可以酌情加上策劃、總編劇等署名。

四、交稿期限

劇本需要經過反覆討論和修改,應把審稿修改的時間考慮在內。因甲方審核修改所產生的時間延誤,乙方不必負責。

五、開拍期限

要規定劇本拍攝權的期限,一般規定,甲方在兩年之內不開拍,編劇有權把劇本賣給他人。

六、個人所得稅

在合同中,編劇的稿費是稅前還是稅後要寫清楚。一般情況,甲方應該給編劇提供已經完稅的稅單。

七、改編權

八、獲獎後的獎金分配

應該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如果獲獎後,如何分配獎金。一般來說,編劇應該享有30%的獎金額度。

編劇的地位需要自己爭取

雖然這次22名編劇的聯合宣言沒有達成所願,但我們應該相信編劇的地位會回到它應有的位置。

一方面,觀眾始終期待的是優秀的影視作品,而不會期待爛片。這種期待會驅使著市場發生轉向,將重心回到劇本和故事本身。

最後,希望更健康、更合理的維護編劇合法權益的機制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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