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冒险携毒再现 遏制犯罪需多方发力

6月11日,海南海口一吸毒男子携带毒品在万宁高铁站被抓获后,不仅没有畏惧之心,还意欲咬舌自残逃避处罚,被万宁铁路警方及时制止。目前,李某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携毒想要蒙混进站,被抓却欲咬舌自残,明显上演了一出“拿什么拯救你,无知的瘾君子”闹剧,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吸毒已然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却在暴露时不知悔改,上演令人膛目结舌的抵抗,李某的悲剧很大程度上属于咎由自取。

“瘾君子”携毒无知运输的事例屡现不鲜,由此暴露出了有些乘客法治观念淡薄,面对诱惑不知自我约束,甚至是以身试法挑战交通部门的的安检能力。自1979年刑法颁布以来的近40年间,中国法制从无到有且已经形成法律体系,其中毒品刑事法制日渐健全完善,刑罚配置的力度日趋严厉,可就算如此也没有让这些“瘾君子”闻风丧胆,知难而退,归根结底是内心过于贪婪,是人性自私、堕落的一种表现。

正是因为这些成瘾者的存在,社会监督的责任性就凸显的尤为重要。这次所幸铁路警方“火眼金睛”,及时将“悲剧”杜渐防微,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由此可见铁路部门平日加强对售票、安检、进站、候车等各个环节的检查力度,确保行李物品的仔细查验、进站人员的身份核查,通过层层关卡,不仅确保了旅客出行平安,也是对出行存在侥幸心理的犯罪之人的约束与警告,作为旅客的我们不应再因繁琐的进站过程而怨天尤人。

然而,对于类似侥幸事件的层出不穷,社会的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在法律层面上加强对犯罪者的处罚,从问题的源头抓起,减少犯罪几率,这是迫在眉睫的问题。但解决问题终须探本溯源,只有树立正确的观念才能彻底杜绝这样的社会现象。毒品曾使我国深受其害,不但严重摧毁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使我国遭受过巨大的损失。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立场,提高全民禁毒意识,方可将毒品犯罪一网打尽。

对于我们而言,做群众就要做“朝阳群众”,一旦发现身边出现任何可疑迹象,应立即举报打击,还我们一个干净的社会,不给任何犯罪人趁虚而入的机会,这样才能不让悲剧再一次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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