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DSS之公約要求

GMDSS之公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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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我們介紹了GMDSS的一些基本知識,本期將詳細講解關於該系統的公約要求,雖然GMDSS內容較多,但是大家只要按照海區進行分類記憶,就會容易很多,快往下看吧~

GMDSS功能要求

❖至少2種船對岸報警;

❖接收岸對船遇險報警;

❖發送和接收船對船遇險報警;

❖發送和接收搜救協調通信;

❖發送和接收現場通信;

❖發送和接收定位信號;

❖發射和接收海上安全信息;

❖船對岸一般通信;

❖船對船一般通信。

照明及標識

每臺無線電裝置應:

配備獨立於主電源和應急電源的可靠地、永久佈置的電氣照明,為操縱無線電裝置的無線電控制檯提供足夠的照明。

GMDSS之公约要求

清楚地標明船舶呼號,船舶電臺識別碼及適於無線電裝置使用的其他代碼。

GMDSS之公约要求

設備配備要求(通則)

每艘船舶應設有:

GMDSS之公约要求

設備配備要求(按海區)

GMDSS之公约要求

(* EGC is not required for ships engaged within NAVTEX service area only)

連續值守要求

每艘船舶在海上時,應保持連續值守:

GMDSS之公约要求

備用電源要求

每艘船舶應設有一個或多個備用電源,當船舶主電源或應急電源故障時,向無線電裝置供電,以便進行遇險和安全通信。

供電範圍:

-VHF

-MF或MF/HF或SES

供電能力:

1 如其完全符合第II-1/42或43條所有相關規定(包括向無線電裝置供電),1h;和

2 如其不完全符合第II-1/42或43條所有相關規定(包括向無線電裝置供電),6h。

維護要求

雙套設備(Duplication of equipment)

岸基維修(Shore-based maintenance)

海上維修(At-sea maintenance capability)

☆A1、A1+A2海區三選一

☆A1+A2+A3、A1+A2+A3+A4海區三選二

雙套設備的配備要求

A1海區:VHF DSC

A1+A2海區:

★VHF DSC

★MF DSC or SES

A1+A2+A3海區:

★VHF DSC

★MF/HF DSC or SES

A1+A2+A3+A4海區:

★VHF DSC

★MF/HF DSC

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使設備保持有效的工作狀態,以確保符合公約規定的所有功能要求的情況下,只要船舶能實施所有的遇險安全功能,則SOLAS/CIV/R4.8條所要求的用於提供一般無線電通信的設備發生故障時不應視為該船舶不適航,或作為使船舶滯留在不易提供維修設施的港口的理由。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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