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

内丘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

5月28日,内丘县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登文带领大家学习高检院通知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精神,其他院领导及中层以上干警参加集体学习。

吕登文检察长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极端重要的工作。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凝聚民心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底线思维,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高检院通知精神,使全体检察人员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整改。要对照高检院通知要求,认真查找本院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任务逐项分解细化到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巩固壮大意识形态网络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功能,传播法治正能量。要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涉检舆情应对处工作,巩固壮大网络阵地。四是要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司法绩效考核、岗位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确定党组书记、检察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局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形成上下一体、整体联动的责任体系。五是要加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按照讲政治、管队伍、守纪律的要求,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意识形态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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