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廳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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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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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青海省司法廳2018年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

青司公告(2018)4號

青海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81號)規定,現將青海省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19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青海省除西寧市四個區(城東區、城中區、城西區、城北區)以外的所轄41個縣(市、區)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學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4.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三)已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二、客觀題考試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20日0時至7月4日24時。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內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填報個人信息。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電子照片類型為jpg格式,內容要清晰可辨認。

4.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文件類型為jpg格式,大小為40KB≤文件大小≤100KB,尺寸為413像素(寬)×626像素(高)。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並對其填報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19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人員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承諾書》。

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交納考試費及選擇報名地

青海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設置1個考區:青海考區。客觀題考試費實行網上支付,考試費標準為142元/人。客觀題考試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24時。報名人員交納客觀題考試的考試費後,不得更改報名地。

(四)打印准考證

報名人員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准予核發准考證。報名人員於9月12日至9月21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

(五)考試內容與科目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共兩卷。分為試卷一、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共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具體考查科目為:

試卷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

(六)考試時間與方式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時間為9月22日。具體為:

試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計算機鼠標或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合格分數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計算機評卷。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確定。9月27日,司法部公佈客觀題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客觀題考試合格成績在本年度和下一個考試年度內有效。

三、主觀題考試

(一)報名與交費

參加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可以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

青海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費實行網上支付,考試費標準為80元/人。主觀題考試的報名和交費時間為9月27日0時至9月30日24時,應試人員應當在客觀題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4日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並按規定交納考試費。逾期未確認並交費的,不予補報。

(二)考區考點設置

主觀題考試的考區考點綜合參加主觀題考試的人數、交通情況、組織實施能力等因素進行集中設置。應試人員應當到客觀題考試報名地所在的省(區、市)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主觀題考試。

(三)打印准考證

參加主觀題考試人員於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

(四)考試內容與科目

主觀題考試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分值為180分。具體考查科目為: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五)考試時間與方式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時間為10月20日8:30—12:30,考試時間240分鐘。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採取紙筆考試方式,應試人員應當在答題紙上作答。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在江蘇省蘇州市、安徽省黃山市、重慶市、四川省成都市、陝西省西安市5個考區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點,選擇在試點考區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應當在計算機上作答。

主觀題考試由司法行政機關為應試人員統一配發法律法規。主觀題考試設置選作題的,應試人員可選擇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數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確定。司法部於2018年11月底公佈主觀題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四、資格審核授予

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司法部法律職業資格管理部門另行通知並向社會公告。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19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應於2019年7月31日前,持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和畢業證書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宜

(一)應試人員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時,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主觀題考試時,實行考務安全管理系統,建議考生提前到達考點,並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安檢後入場。

(三)主觀題考試實行“淨考”,所有考場已配備考試用品及靜音時鐘,除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外,嚴禁考生將其它任何物品(如手機、電子產品、手提包等)帶入考場,如若攜帶,考試組織機構不負責保管,產生一切後果自負。

(四)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證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五)報名人員可選擇使用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內蒙古自治區設蒙古文考點考場,西藏自治區、青海省設藏文考點考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蒙古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考點考場,吉林省設朝鮮文考點考場。

(六)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見司法部公告)。

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自行選擇使用簡體漢字或者繁體漢字填報本人信息和答題。

(七)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報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當通過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准考證,併到地方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參加考試。現役軍人報名參加考試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辦理。

(八)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公佈試題及參考答案。主觀題考試成績公佈後,應試人員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

(九)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

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諮詢電話

青海省司法廳:

(0971)8247946 13897468436

西寧市司法局:

(0971)6128996 17709718995

海東市司法局:

(0972)8612331 13897380399

海西州司法局:

(0977)8211150 18609777998

海南州司法局:

(0974)8512837 15897040933

海北州司法局:

(0970)8643142 13909709067

黃南州司法局:

(0973)8725285 18609731577

果洛州司法局:

(0975)8383982 13649757675

玉樹州司法局:

(0976) 8810275 17725288333

青海省司法廳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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