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相關責任人被追究問責

4月13日,有媒體報道增城區石灘鎮崗尾村,多家工廠違法深夜違法偷排工業廢水,導致水體汙染嚴重,散發惡臭,當地多段灌溉用水被汙染,嚴重威脅村民生產生活。通報指出,涉事河涌為石灘鎮塘口湧,屬於增江的一級支流。塘口湧只在塘口村段設置了鎮級河長姚水前,村級河長劉祖星;而崗尾村段、初溪村段則沒有設置相應的鎮村兩級河長。

經廣州市河長制辦公室初步認定,塘口湧沿湧涉嫌汙染企業主要有2家,分別是廣州市百××靜電植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公司”)、廣州市增城麗××焊接廠(以下簡稱“麗××焊接廠”)。排汙口距離下游石灘鎮轄區的塘口湧約100米。調查結果初步認定,麗××焊接廠存在違法偷排汙水行為,百××公司涉嫌違法偷排汙水,造成河涌水體汙染。

通報指出,石灘鎮環保所多次巡查發現、上報了百××公司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但沒有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違法行為;同時,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13日期間,沒有對轄區內的麗××焊接廠開展日常巡查,沒有及時發現麗××焊接廠偷排汙水的問題。

此外,增江街環保所在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4月13日期間,沒有開展塘口湧初溪村段環境保護的日常巡查工作,沒有履行好“加強轄區內環境汙染防治的監管,對轄區內環境保護的日常巡查”責任。

增江街河長制辦公室沒有認真落實上級文件精神,沒有按區河長辦的要求設置塘口湧初溪村段的鎮級、村級河長,沒有履行好“承擔街河長制實施的具體工作,參與河涌水庫管理保護工作”的職責,造成塘口湧初溪村段管理不到位,導致問題沒有被及時發現、上報、治理。

石灘鎮河長制辦公室沒有認真落實上級文件精神,沒有按區河長辦的要求設置塘口湧崗尾村段的鎮級、村級河長,沒有履行好“落實責任河(水庫)的治理和管理工作”職責,造成塘口湧崗尾村段(距離排汙口僅100米左右)管理不到位,導致問題沒有被及時發現、上報、治理。

增城區環保局執法監察大隊對區河長制辦公室、鎮街多次反映塘口湧被汙染的問題,沒有足夠重視,沒有及時調查處理或督促鎮街進行整治,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制止環境違法行為,造成河涌汙染問題沒有得到及時解決。

增城區委、區政府表示,下一步要以落實河長製為抓手,督促河長履職盡責,同時要求各級河長切實履行河長職責,發現問題及時跟蹤處理;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查處違法排汙行為;加快實施汙水治理工程,提升水環境質量。

廣州市河長制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希望各區各部門以此為戒,督促各級河長及相關人員認真履職盡責。同時,要求各區高度重視對水環境治理工作推進不力人員的問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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