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审批环节

我市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审批环节

我市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审批环节
我市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审批环节

为切实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准则,持续积极开展“减证增效”活动。

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我市自2018年6月21日起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审核环节,为职工提取公积金提供更大便利。

除因职工死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特殊情形仍需要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外,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将不再需要所在单位出具经单位签章的《阜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职工持符合提取条件的相关资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现场填写提取申请办理提取业务。职工提取人数相对集中的单位,可以由本单位专管员进行批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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