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过程中的八大“不合理”

转业过程中的八大“不合理”

我是一名去年的转业干部,后来也有幸到了当地的军转办工作。从一个转业的人到服务负责这个事情的人,心里的感觉还是很奇妙的。在单位里工作了几个月了,从自己看到的,听到的,以及了解到的,发现很多转业干部的心态其实是很失衡的,总觉得自己肯定吃了亏挨了损失。于是经常遇到一些人到军转办来讨说法,也有一些人打电话质询如何如何?

有些人会说我们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其实对这件事情来说,我们只是本着工作职责来分析判断这件事情。通过了解,发现之所以很多人感觉不平衡,更多地是从自己这个角度去看的,如果能从他不服气的对象那个角度去看看的话,会发现其实自己所谓的失去的、缺失的东西,其实是应该的,没有啥不服气不平衡的。

如果你检讨一下自己,你会自己总会在某个方面某个阶段自己做的没有别人多,没有别人做的那样好。付出和收获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看似不合理的地方,其实背后都有一个其实很合理的理由。

一、兵龄等同于工龄。

战友老何转业到地方,他的地方同事说把军龄算作工龄很不公平,他的理由:“你看,你来到这单位还没几天,参加地方工作也没几天,但我看你的工龄就已经18年了,就可以享受十天休假的待遇了;而我,在这里辛辛苦苦干了好几年,却只有五天,你说公不公平?”

老何听后反问,“要不你和我换换试试,体验一下我的生活:18岁参军入伍,然后十几年在外工作,风里来雨里去,成天见不到亲人,三十多岁长得和四十多岁似的,你愿不愿意换换?”

一位领导说,军人在外顶风冒雪、站岗执勤的时候,你们在干啥,估计是吃饭喝酒、陪着家人的吧,你们在这里工作算作工龄,他们在军营工作为啥不算工龄?如果不算工龄,对军人来说,公平吗?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对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安排工作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工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意见》第五条:妥善解决养老、待业保险、住房等待遇。退伍义务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应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待遇。

二、按照档案计分排名。

现在各个省市计划安置的流程,基本上采取的都是适应性培训、考试考核、选用选择、指令性分配四个步骤。军转安置考核计分,主要依据的是军转干部的档案,对其服役时间、职务等级、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奖惩情况,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和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等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列入改军转干部考核总分之中。

这个计分标准,既有基础计分(军龄、职务、任职时间、军衔、学位学历等等)、加分(个人奖励、科技成果、照顾等等)的内容,也有减分的内容,可以说是涵盖了一名转业干部的各个方面。

很多战友,特别是驻城市部队和大机关、院校的觉得不公平,觉得和那些在边防工作,在艰苦边远等地方工作的,立功受奖比较多的转业干部相比,自己太吃亏了,还没考试呢自己都少了好几十分,这怎么可能排名靠前呢?但是笔者想说,看似不公平其实很公平,因为人家付出的更多,做出的努力更多。

当你陪着家人的时候,他们顶风冒雪在巡逻;当你和孩子在一起游戏的时候,他们却只能视频联系,孩子把他们叫电话爸爸;当你们每天回家的时候,他们一年只有那么几天假;当你看书吃饭休息的时候,他们在苦练技能加班加点。你付出的少,还想收获多,那是不可能的。这就是最大的公平,而且还在告诉大家:干好干坏不一样,干长干短不一样,努力干和混着干不一样。

三、地方大学生大学四年算工龄不算军龄。

很多从地方大学入伍地干部转业的时候,都有一个问题在问:到底地方上大学那几年的时间算不算兵龄?毕竟,兵龄时间是和很多利益挂钩的,直接的就是转业费用的多少和能不能达到自主择业的年限。

有些人说,凭什么都是上大学,军校生四年算军龄而自己不算?太不公平了。其实我想说,这没啥不公平的,是很合理的。当你在地方大学享受自由的学习生活的时候,他们在军校里已经开始了军旅生涯;当你可以想干啥干啥的时候,他们已经经受着严格的管理;当你可以花田月下享受年轻的时候,他们每天和枪炮为伍,一二三四已经融入生命。你获得了宽松的环境,他们获得了四年的军龄,很合理。你说如果让你换换,让你的大学生活是他们那样度过,你觉得你愿意吗?

四、兵龄等同于缴费年限。

根据规定,退役军人的兵龄等同于各类保险的缴费年限。于是有些人觉得这不好,为啥明明没有缴费,却要视同等同于缴费了,这让那些按规定缴费的人情何以堪?可是,大家想想,军人退役的时候,大多数快四十岁了,按照现在65退休的标准,他最多也就能缴费25年左右,估计干到干不动也达不到现在的规定要求。

如果不视同,不等同,你让这些退役军人未来的生活怎么办?况且,军人在服役期间也是有保险账户的,只不过军地现在没有接轨,需要转接而已。这其实也是党和国家对军人的关心,对其付出的认同和补偿。

五、退役军人考试比公务员考试相对简单。

相对地方那种千军万马考试的情景,军转考试包括退役士官的考试,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而且也是有保底工作的。用很多人的说法就是,你们军转考得再差,也会有一个工作,只不过就是身份和具体岗位的不同而已。有些人说,这有点不公平,凭什么我们费力费时考试才能当公务员,你们随便一考就能进来,而且再差也会安置一个岗位。这些岗位是地方人员想进都进不来的。凭什么我们进个单位这么费劲,你们却这么简单?

其实没啥不合理公平的。因为情况不同,因为军人服现役的时候把大把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保卫国家和保卫人民身上,自己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复习考试。而且,当军人退出现役的时候,很多人年纪都很大,知识层面和知识积累不可能和社会上那些准备国考的年轻人相提并论。而且时间也来不及,从离队到考试也就几个月时间,大家几年都不一定考试成功,你让退役军人几个月就要达标,显然不现实也不可能。所以适当降低难度,既是对军人付出的尊重,也是对军人未来的一种保护。难道不是吗?

六、技术干部不享受相应行政待遇。

实际生活中,技术干部的地位很尴尬,既希望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待遇,还希望享受到相应的行政职务。可是这种想法只能是一种愿望,两者是不可兼得的。文件规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而实际过程中,行政单位是没有机会聘任相应职务的,只有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才有这个机会。所以,当技术干部转业的时候,要么选择按照技术走,享受待遇放弃行政;要么选择按行政走,但是行政职务可能就会有落差,大部分都要从科员干起,不管你是八级还是九级。

而且技术干部在部队期间,职务晋升和其他行政干部相比,比较简单和方便,基本上到时间就能调。但是行政干部则要受编制、岗位等限制。换句话说,现役的时候技术干部已经享受到了照顾,退役之后肯定不可能继续享受这种风光。所以没啥不公平的,这是对那些身在基层,每天白加黑的行政干部们的一种尊重。

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每年报到签到一次。

很多自主择业干部说,不就是发个退役金吗,非要每年都要到相关单位报到签到一次,直接发不就行了,麻不麻烦。但是我在想,之所以制定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关心和管理,每年一次报到也是一次和管理机构交流和倾诉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确保每一笔退役金都能足额及时发放到该发放的让你手中,不然有的自主择业干部去世了还依然领钱,是不是也是对其他自主择业干部的一种不尊重和不公平吗?

八、退役安置必须要进行考试。

一些人说,这个军转考试没有啥必要,既然各级对这个事情这么重视,不如直接取消考试直接安排不就行了,何必还要考试这么麻烦。再说了,考试又是计分的,又是笔试的,对于那些文化水平较低、年龄较大的干部,也不公平呀。可是,这个军转考试就和高考一样,看似不公平其实却是最大的公平,又是唯一最公正的方式。

如果不考试,直接分配,试问如何确定每个人的岗位,确定谁是行政编谁是事业编?没有考试的硬杠杠,这个先后顺序和轻重程度如何确定?这不给一些不好现象创造了土壤吗?所以退役安置要考试,就是对所有退役军人最大的尊重和公平。经过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一个相对较好的机遇,即使自己不能如愿心里也服气呀!不然你会对别人服气对结果满意吗?

其实,这样的问题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还接触了很多,比如对艰苦边远干部的加分政策,比如对立功受奖干部的加分等等。如果从自己的角度上讲,的确很不舒服很不公平。但是如果放到整个大局上讲,放到全局上讲,放到自己的付出和收获的比例上讲,或许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有人说,你在服役期间受的苦流的汗,必定能够照亮自己退役之后的路,说的很有道理。如果你感到不公平,你想想自己曾经享受到的进步速度、工作环境、家人团聚等等,想想其他人坚守边防、两地分居、忙到熄灯等等。每一个政策的出台实施,必定有一个合理的理由和初衷,照顾的、关注的是大多数的官兵的利益,是为了维护好更多官兵的利益,只不过身处其中的我们没发现,不知道或者忽略了而已。政策不可能做到人人满意,人人都能到位。与其退役之后怨这怨那,不如现役期间好好干,这才是王道和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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