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噪音的社会学瞎想

关于噪音的社会学瞎想

现在在宿舍,特别发愁的就是来自楼上的噪音,无时不刻、嘈嘈切切,恨得人牙痒痒,忍不住找过去,却是一幅拒不承认、固不在意的强硬态度。黯然下楼来,不由想问问噪音的社会学内涵。

大概,噪音也是现代化特别是工业化的产物。因为我们看关于定义噪音的物理学定义:“噪声是声波的频率、强弱变化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音”,以及衡量噪音的最流行标准——分贝,还有将噪音视为环境污染之一种的认识,近来的各种防治条例(如2008年,环保部发布了《声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与“世界噪音日”的确立,莫不是科学话语和工业生产的产物。

但这不是说古代就没有噪音,对此需要从噪音的生物学含义来理解,即“凡是妨碍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就是噪音。我把这简称为观念论的噪音。

对此,古人看得就已经很清醒了,不论“疏疏二十五点,丽谯门、不锁更声”,还是“一声声。一更更。……不道愁人不喜听。空阶滴到明”,境由心生,平白无故的声音成为噪音,端赖听者的烦心和怨念。

相对的,就是物质论的噪音了。用可操作、可检验的量化标准来界定噪音,不啻科学技术的一场游戏:先制造出噪音之源,再制造出限噪之法。这一切都以发展为名,“发展”这头两面神,似乎是现代化的阿喀琉斯之踵。科学的目光使噪音被发现、被定义、被认识、被分类、被管理,对噪音之害的敏感,由科学才进入我们的意识。

这对噪音的理解无疑很宽泛。具体来说,我觉得我们现在对噪音的反感,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在公共场合,二是私人居室中。它们对应着不同的现代化特征。

公共空间的噪音,如果来自交通、工厂等常规设置,则会引发人们对健康的忧虑,这与科学话语有关。还有一种公共噪音来自突然的——即预期之外的喧嚣,打破了陌生人社交的有意沉默和回避法则,带来了尴尬,这是文明化进程的结果。

在私人居室,我们反感他处噪音的侵扰,则与公私领域划分和相伴的权利意识有很大的关系。在我的住宅中,我有享受一切的权利,噪音却破坏了这种感觉,它的不可控,隐隐地威胁着我对属人化的私有空间的支配权。我的地盘,虽然可以阻挡风雨和国王(“国王”加个括号,也无可厚非),却对噪音、和噪音背后的人无能无力。这在人人高歌权利的现代,似乎更让人难以忍受。

查资料的时候,看到我国古代曾有“钟下刑”,二战期间亦有“噪音刑”,莫不是用人造噪音来折磨、惩罚、致死人。看来在与人斗这件事上,我们总有多得可怕的创造欲和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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