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後駕駛一米遠就被抓!警察蜀黍:這沒毛病!

“我就轉了個頭,開了一米遠而已”張某對著南安市公安局侖蒼派出所的民警解釋說;

“開半米也不行!”警察蜀黍斬釘截鐵地回答,“交通安全容不得你討價還價!”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飲酒後駕駛一米遠就被抓!警察蜀黍:這沒毛病!

醉酒駕駛摩托車行駛一米遠當場被抓

6月13日晚,張某喝完酒後讓朋友小田來侖蒼鎮水暖城一期紅綠燈接他回家,他在路口等。朋友小田接到張某的電話後,便急急忙忙騎著一輛無牌的、嶄新的二輪摩托車從安溪橋頭趕來。

張某看到小田酷炫的摩托車很想試騎騎看,於是讓小田下車來,小田想著自己可以休息一下順便抽根菸,於是答應讓張某試騎一下。不過,事先張某未告知他是因為喝酒所以需要他來接,因此小田並不知道張某喝了酒。

張某興沖沖地騎著摩托車轉了個彎,正打算朝安溪方向駛去,開了一米遠的距離。

​此時,侖蒼派出所民警正在離他們十米左右遠的路口巡邏,民警遠遠就看見張某的身體搖晃,眼神迷離,覺得很不對勁!便馬上示意停車,接著讓他下車進行檢查。
飲酒後駕駛一米遠就被抓!警察蜀黍:這沒毛病!​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張某的酒精呼氣測試值為85.28mg/100ml,系醉駕。小田因事先不知張某已喝酒,不構成醉駕共犯。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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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只要將車駛離原位,就可以認定有了駕駛行為。而只要駕駛人飲酒後在道路上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並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酒駕標準,即構成酒駕。“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每個守法公民的基本常識。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部分人可能認為,把車借給了飲酒的人開或者一同飲酒之後,把車交給喝酒喝得不多的人開送,只要自己不開車,就不構成危險駕駛罪。而實際上,根據刑法中共同犯罪的理論,在明知他人犯罪的情況下,提供工具的行為屬於幫助犯,可成立共同犯罪。因此如果你明知對方喝了酒,還將車借給他開,涉嫌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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