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贵州委培班《招生简章》

经贵州省文化厅、广东省文化厅批准,贵州省歌舞剧院以整班定向委托方式,委托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培养40名歌舞类表演人才,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贵州委培班《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的相关安排部署,着眼贵州实际,整合相关资源,努力为贵州造就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歌舞专业综合艺术表演人才,为推动贵州舞台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培养院校与委培单位

(一)培养院校: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广东舞蹈学校)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广东舞蹈学校),新中国成立的第二所舞蹈专业学校,在五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创下了四个全国第一。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为我国舞蹈教育事业和文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师生在文化艺术院校奖——“桃李杯”舞蹈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岭南舞蹈大赛,国内外各类国标舞大赛披金挂银、获奖无数。

1987年开设全国第一个现代舞专业

1996年开办全国第一个中专学历国标舞专业

2001年开办全国第一个东方舞大专专业

2008年成功申报国家级科研课题

(二)委培单位:

贵州省歌舞剧院(贵州省歌舞团)

贵州省歌舞剧院是贵州省最大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成立于1956年。下设歌剧团、舞剧团、交响乐团和舞美工程部。

贵州省歌舞剧院一直以继承、繁荣、发展贵州文化艺术为宗旨,以推介贵州文化为己任,拥有众多在海内外享有盛誉的表演艺术家和艺术创作人才,多次在国际及全国各类音乐、舞蹈、器乐比赛中荣获大奖。贵州省歌舞剧院曾受到过毛泽东、周恩来、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先后赴欧洲、北美、南美、亚洲、非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访问演出,贵州省歌舞剧院是一个综合性、高水准的集歌剧、舞剧、舞蹈、音乐创作和表演为一体的专业艺术院团。

三、培养方式

贵州省歌舞剧院通过整班委托培养的方式,委托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开展委托培养工作,培养课程按照国家教育部门要求进行义务教育和专业课程设置。拟定2018年9月正式入学,学制为6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经贵州省歌舞剧院业务考核合格,可直接在贵州省歌舞剧院就业。

四、招生计划

整班委培计划招收40名专业歌舞演员(纳入2018年广东省教委全日制中专招生计划),其中男学员20名、女学员20名。

五、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贵州省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歌舞表演事业。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无先天疾病,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报考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2至13周岁。

(五)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持有小学毕业证书或提供就读学校在读证明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六)具备报考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七)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谢绝报考,如审核发现外校艺考生报考,我院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六、报名考试流程

(一) 发布公告

具体如下: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报名方式:

(2)电话或短信报名;(详见简章第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3)初试、复试所在地现场报名。

3、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户口本首页及考生页复印件各1份;

(2)小学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就读学校在读证明原件1份(加盖学校公章)。

(3)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考生家长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歌舞剧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查考生报考资料

(四)考试程序

1、专业考试:(包括初试、复试、三试。要求:专业考试女生自备体操服或泳衣;男生自备白色背心、黑色紧身弹力短裤。)

经过报名筛选选出的合格学生,可进入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初试

内 容:身材比例、外型、软开度。

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或家长。

(2)复试

内 容:舞蹈剧目或组合片段(1至2分钟)、动作模仿。

注:自备音乐(CD光盘和U盘,只保留一首考试曲目)

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或家长。

(3)三试

内 容:舞蹈剧目或组合片段(1至2分钟)、命题即兴表演、视唱练耳与节奏测试、特长展示。

2、文化考试(包括语文、数学。由广州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出题,我院统一组织考试)

3、体 检

七、录取原则

(一)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在专业文化录取分数线上按照专业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将在专业文化录取分数线上按照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递补。

(三)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四)录取考生均须经过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考生所在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为正式录取。

八、公示录取结果

九、办理录取手续

拟录取学员,由委托培养单位贵州省歌舞剧院与被录取学生家长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广东舞蹈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州省歌舞剧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培养经费

(一)委托培养教育经费由贵州省文化厅、贵州文化演艺集团和贵州省歌舞剧院承担,(主要包括:委托培养经费、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水电费、医疗保险、意外保险、教学实践和班级活动费、练功服、鞋、舞蹈道具费用、观摩学习费、床上用品费等)。

(二)其它生活费用、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三)贫困家庭学员可申请在校期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十一、委培班班主任

委培期间,由贵州省歌舞剧院专业老师带队担任班主任。

十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贵阳地区:

陈 娟 13639055005

李雪韵 18585552202

2.遵义地区:

陈 杨 18185181106

罗 林 13885076251

3.六盘水地区:

霍 飞 18111813810

黄 薇 13608528551

4.毕节地区:

李 琦 18685110131

李家霖 18209839889

5.铜仁地区:

文杰义 13087833564

何爱英 18153105285

6.凯里地区:

李建勇 13885004058

杨春念 18685411199

7.都匀地区:

龙 文 18685018307

郑周玉 18508512791

8.兴义地区:

邓倩如 13078515550

林 森 18985029059

9.安顺地区:

都洁婷 17385108815

薛丽娜 18932019168

10.招生办公室传真:

0851—88250053

11.上传报名表QQ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三、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述

1、贵州省歌舞剧院成立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在贵州省文化厅、贵州文化演艺集团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相关招考工作。

2、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联系电话:

0851-85574065(贵州省文化厅纪检组)

0851-88203338(贵州文化演艺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

0851-88250128(贵州省歌舞剧院纪检委员裴贵援)

十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为试读期,试读期间如发现学习、品行、身体状况等不适宜继续在校学习,将随时予以退学。

(二)学院文化课教学在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六三”制义务教育的学习进程,文化课起点为初中一年级。

十五、毕业待遇

1、正式签约演员按照《贵州省歌舞剧院管理制度》享受正式职工一切福利待遇。

2、正式职工可申请单位公租住房。

3、正式职工可申请国家级艺术类职称考核。

4、单位对优秀学员提供带薪学习进修机会。

十六、本简章的解释权归贵州省歌舞剧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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