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记常识」被侵权,上哪里去提请行政复议?

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在10月开始报名,12月进行考试。想上岸的同学建议提早准备,图图为大家整理了2019国考行测常识—— 行政复议,一起来记忆吧!

河北华图 闫林娟

(一)受案范围

1.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行政不作为行为。

2.排除:内部行政行为;行政调解行为;行政指导等其它非具体行政行为;国家行为;刑事侦查。

(二)复议机关

被申请人——复议机关

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垂直领导的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

省级以下政府——上一级政府

省部级单位——原机关

政府派出机关——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部门

派出机构——主管部门或该部门同级政府

多个行政机关——共同上一级机关

被撤销的机关——继续行使职权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例】甲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其管理的国有电缆厂出售,该厂的承包人张某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张某可以提请行政复议的机关是( )。

A. 甲市人民政府 B. 甲市新华区国资委

C. 甲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D. 甲市国资委

河北华图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政府机关为甲市新华区政府,因此,应当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即甲市市政府申请复议。因此,选择A选项。

【例】王某不服工商所对其依法作出的300元罚款的决定,应向( )提出复议。

A. 该工商所 B. 派出该工商所的工商局的上级机关

C. 该工商所所在地的乡政府 D. 派出该工商所的工商局

河北华图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选择D选项。

考查行政复议的题目当中,重点考查的是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以及复议机关。考生只要在备考过程中掌握了这两个方面,行政复议方面的题目定能一举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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