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結果答記者問

一、為什麼審計署要開展這次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開展這次審計,主要目的是推動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理念要先進,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精神,助力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和改善,推動高質量發展,審計署組織部分特派辦和地方審計機關,對長江經濟帶11省、直轄市的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進行了審計。

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五個方面,一是中央關於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二是水資源、水生態保護情況;三是汙染防控情況;四是工業結構和工業佈局優化調整情況;五是生態環境保護治理項目實施和相關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二、審計發現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開展情況怎樣?

答:從審計情況看,11省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積極採取措施加強汙染防治和生態修復,通過召開相關會議、制定或修訂相關制度、開展各類專項行動、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等方式,有序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相關省份的汙水和垃圾處理能力有所增長,水、大氣等汙染治理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較好,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改善。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包括:一是開發管控不夠到位,生態修復未達預期。如,有的地方小水電過度、無序開發問題較突出,有的還形成了生態破壞;有些開發區未經審批自行設立,有的還與基本農田或者禁止開發區域重疊,有些開發區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不到位;持續整治的5個國家重要湖泊2017年水質仍為IV類及以下;二是汙染治理還有一些薄弱環節。如跨區域、跨領域環境問題防控仍是難點,部分敏感區域的城鎮汙水處理廠未按要求在2017年底前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個別城市垃圾填埋場或者焚燒廠超負荷運行;有些地方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儲存、轉運和處置不合規;有些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存在違規建設項目,有些飲用水源地水質超標;地下儲油罐未完成防滲改造。三是部分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和項目績效不高,如部分項目未按期完成造成資金大量結存,有的項目建成後未發揮預期效益等。這些問題不利於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和最嚴格生態保護制度的落實。

三、審計發現當前長江經濟帶小水電開發的狀況如何?

答:中國是世界上小水電資源可開發量最豐富的國家之一。上世紀90年代以來,各地加大農村水電建設投入,客觀上講,極大地推動了農村水電發展。截至2017年底,長江經濟帶有10個省已建成小水電2.41萬座。需要充分肯定的是,小水電投資小、週期短、見效快,為解決無電缺電地區人口用電、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脫貧致富作出了歷史性貢獻。但此次審計發現,有的地區小水電無序開發,強度過大,過多地考慮經濟利益而對生態保護重視不夠,對生態環境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主要是:建設密度過大,有的未經環評開工建設,有的在已劃定的自然保護區內建設,有的生態流量未得到有效保障,減水脫流現象有所加劇,甚至造成了河流斷流。

四、審計發現當前長江經濟帶相關開發區存在哪些問題?

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開發區建設對改善投資環境、引導產業集聚、發展開放型經濟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與此同時,有的地方自行設立的一些園區土地利用效率不高,有的園區生態環境保護和汙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對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帶來不利影響。此次審計發現一些問題,主要包括:一是部分地方,主要是在2016年之前,突破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兩級審批制度,自行設立了一些開發區,抽查發現其中部分開發區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程度不高;二是部分開發區佈局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坐落在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或與自然保護區重疊,不利於這些地區的生態保護;三是部分開發區水汙染防治不到位,有的未按要求建設汙水集中處理設施,有的雖建成汙水集中處理設施,但未安裝在線監控裝置或與環保部門聯網,有的因管網不配套等原因汙水處理效果不佳。

五、應如何看待長江經濟帶國家重要湖泊的治理狀況?

答:此次審計主要關注了國家重要湖泊汙染治理情況,發現各部門各地近年來,加大汙染防治投入力度,積極採取措施保護湖泊生態環境,一方面,治理各類汙染源,通過關閉搬遷汙染企業、清理圍網養殖、治理畜禽養殖,截汙、優化取水口、排汙口設置,推動水汙染防治項目建設等措施,大幅削減了汙染物入湖量,另一方面,積極恢復自然生態,通過實施生態修復項目,退田還湖,打擊非法碼頭、非法採砂和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執法等專項行動,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部分湖泊的水質下降,有的湖泊生態得到改善,斷面水質得到提升,但本次審計也發現持續治理的5個國家重要湖泊2017年的水質仍為IV類及以下,主要是總磷、總氮超標。這體現了湖泊環境治理具有複雜性、長期性的特點,有的湖泊由於入湖汙染物長期累積,汙染源頭控制不夠堅決,湖體與支流統籌治理不到位等,汙染負荷依然較大,水質沒有明顯改善。

鑑於湖泊治理的情況,財政部2017年發文要求對水汙染防治專項工作開展績效評價,並按照考核結果進行獎懲。

六、應如何看待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大量結存的問題?

答: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是用於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各種資金的總稱,主要包括水汙染防治資金、大氣汙染防治資金、石漠化綜合治理資金、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資金、重金屬汙染防治資金、退耕還林還草資金等。此次審計發現的資金結存問題,主要是項目未按期開(完)工導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前期準備不充分,有些項目審批環節多,有的項目徵地拆遷難度大;二是有的項目技術標準不明確,有的項目工藝要求高,發生項目流標、項目設計變更;三是施工進展緩慢,有的項目施工組織不力,有的生態保護項目受天氣因素制約,冬季或雨季不宜施工,延遲了工期。造成項目建成後效果不佳問題的原因,主要是相關配套設施未建成,或設計運行條件發生變化,導致未能發揮預期效益。

七、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的整改情況怎樣?

答: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採取措施進行整改。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組織對小水電過度開發問題進行專項整改,相關地方對違規佔用岸線等問題已制定整改措施;已收回部分財政資金,關閉或拆除9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的建設項目;淘汰10蒸噸以下(含)燃煤鍋爐275臺。審計署將繼續跟蹤檢查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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