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縣:巡回法庭進村部 送法上門零距離

株洲县:巡回法庭进村部 送法上门零距离

巡回法庭庭審現場。

紅網時刻株洲6月23日訊(通訊員 謝燕)6月22日,株洲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將一起非法持有槍支罪刑事案的開庭搬到了被告人所在地村部,用真實案例的庭審現場零距離向群眾進行普法教育。

開庭前,法官瞭解到被告人劉某年事已高,家住偏遠,行動不便,且考慮到持有鳥銃在農村仍屬多發現象,遂決定上門開庭,將庭審現場搬到農村當地,希望能達到較好的普法效果。

74歲的被告人劉某於1990年前後在攸縣丫江橋鎮一個姓彭的鐵匠手中購買兩隻鳥銃用於打獵。直至1998年左右,劉某因身體原因不能使用鳥銃,遂將兩支鳥銃放置於家中一張廢棄的木床上。2018年4月24日,株洲縣公安局民警在劉某家中將此兩支鳥銃查獲並扣押。案發後,被告人劉某在村書記的陪同下到株洲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主動投案。

庭審中,被告人劉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表示一直以來並不知道持有鳥銃會觸犯法律,只在早些年用鳥銃打過幾次兔子,未並幹過其他違法事件,請求法院能從寬處理。法官對該案進行當庭宣判,對劉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管制一年。

法官還現場以案釋法,介紹了非法持有槍支罪的法律構成,讓被告人及旁聽群眾瞭解到非法持有鳥銃類槍支的社會危害性和法律後果。

近年來,該院堅持開展巡回法庭,著力實現巡回法庭制度化、常態化,將“法庭”搬到田間地頭、農家村部,將“坐堂審案”改為“送法上門”,零距離面對群眾,拉近了人民法院與廣大群眾的距離,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影響一方”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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