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女婿把 370 万打在丈母娘名下却被判刑 为啥?

把 370 多万的拆迁补偿款偷偷打入丈母娘账户,后来买房也登记在丈母娘名下," 孝顺 " 女婿 6 月 20 日被宁波鄞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这是为什么?原来倪某某的种种举动都是为了隐匿财产,他被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孝顺”女婿把 370 万打在丈母娘名下却被判刑 为啥?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倪某某做了担保。2016 年 4 月 28 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倪某某对 1000 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判决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生效,同年 10 月 26 日立案执行,倪某某未主动履行连带责任。

2016 年 11 月,被告人倪某某将其拆迁补偿款 372 万元汇入其岳母的银行账户,并由倪某某对上述款项进行实际控制、支配。其后,倪某某将 220 万余元转汇他人,10 万余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2017 年 1 月,倪某某购买房屋一套,并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岳母银行账户向卖方转汇购房款合计 133 万元,将该房屋登记在其岳母名下。执行法院以倪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孝顺”女婿把 370 万打在丈母娘名下却被判刑 为啥?

网络配图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倪某某与申请执行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倪某某主动履行了部分债务,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2018 年 6 月 20 日,鄞州法院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作出(2018)浙 0212 刑初 484 号刑事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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