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显均,今年29岁,结婚差不多一年了。
在我们老家,28岁结婚属于晚婚。
但是没办法,28之前一直在外,就想着趁着年轻,身体好的时候多打拼。
后来在大城市打工存下了一点钱,我妈一个人在老家没人照顾,
我就回老家县城开了一个小饭馆。
媳妇叫杨琳,是相亲认识的。
那时候,见到媳妇,我第一眼就挺满意的。
人很白净,不像是村里出来的。
而且勤快,我妈主要是看重了她这一点。不然,也不会同意我娶她。
因为那时候岳母身体不太好,常年吃药。
我妈担心媳妇会时不时的贴补娘家。
没有结婚之前,本来店子里有两个小工帮忙。
我结婚后的第二天,我妈就把他们赶走了。
说是现在有人帮我了,就别再花冤枉钱请人了。
好在媳妇没有说什么。
就这么着,我们夫妻二人开始一起打理这个店。
没有做过餐饮的朋友可能不理解这行业的辛苦。
为了用最新鲜的食材,每天必须一大早起来,
然后洗洗刷刷,忙活一天不得清闲,
晚上还要清扫。
我劝大家一句,如果没有做好吃苦的准备,或者身体不好,就别往这行业凑。
当然,除非你当老板,不用自己干活。
店子就我和媳妇两个人,非常累。
虽然,媳妇从来没有对我抱怨过,但是我看着她站着都能睡着的状态,真的非常心疼。
我琢磨着还是得招工。
但是告示贴出去的第二天,我妈就给我撕了。
说是,有个免费劳动力在这里,不用白不用。
我说,妈,这起早贪黑的,太累人了。
但我妈死活不同意。说来一个赶走一个。
没办法,只能依着她。
好在老婆好说话。
我想着等生意走上正轨,我就和老婆考虑生孩子的事儿。
但是现在媳妇将离婚协议书放在了我面前。
我没有想到看似温柔的媳妇这么决绝。
虽然我真的对不起她。
事情是这样的
两周前,丈母娘的病需要动个小手术。
手术费三万左右。
这些年,我的钱都在我妈那里。
结婚时,我本想把这些钱拿回来,不过我妈没同意,说要帮我管着。
我也不好说她,毕竟她也苦了一辈子,有钱在手里也安心。
我对媳妇说,钱就当暂时放在我妈那里,等有需要的时候我再拿回来。
媳妇识大理,没有为难我什么。
这次丈母娘的病,我问我妈拿钱。
我妈竟然不肯给。
我说这是救命钱啊。
但我妈说,谁知道是真病还是装病,也不知道打的什么鬼主意。
这话一出来,我就晓得我妈原来从来没有信任过我媳妇。
总觉得她是图我的钱,让我娶她也是怕我年纪大了被村里笑话。
我说,妈,她跟着我还没有休息过一天,这钱就算给她发工资,行吗?
但我妈说什么也不答应。“今天拿钱了,明天还得拿钱,你想养她们母子一辈子?”
最后的手术费,是媳妇她舅舅垫付的。
那几天,她在医院里,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我知道,媳妇肯定是寒心了。
但我想,她很善良,应该记恨不了我多久。
没成想,现在等来了离婚协议书。
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请大家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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