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二孩政策出臺以來,越來越多的家庭考慮生育第二個寶寶,寶媽們都很關心“如果生二孩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嗎?二孩和一孩的政策待遇一樣嗎?”
還有不少新手媽媽們,對生育保險不瞭解,生完寶寶後才急急忙忙來諮詢“生育保險怎麼報啊,現在申請來得及嗎?”
今天,小布梳理了一些
關注度較高的生育保險政策問答,
有需要的朋友快來了解一下吧!
ps.政策內二孩也正常享受生育險待遇,
符合政策的一孩和二孩的所有待遇均一致,
沒有差別,請您放心哦
1
問:哪些人應當參加生育保險?
答:金華市區範圍內的各類企業、自收自支或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應當參加生育保險。
2
問:生育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答:生育保險費率為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0.5%。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3
問:符合哪些條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答: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且符合法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可以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4
問:生育保險待遇有何規定?
答:生育保險基金用於下列支出:①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②參保女職工因生(流、引)產發生的醫療補貼;③參保職工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實施復通手術所需的醫療費用;④參保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因生(流、引)產發生的醫療補貼;⑤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溫馨提示: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目錄的生育醫療費用,按金華市區基本保險實施辦法結算,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5
問:女職工生育津貼(即產假期間工資)如何計發?
答:女職工生育津貼以生育時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計算生育津貼,每月按30天為標準。
符合條件的女職工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津貼(即產假期間工資):
1.計劃內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7個月以上早產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
下列情形可以增加生育津貼: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或剖宮手術的,增加15天生育津貼;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生育津貼。
2.計劃內妊娠4個月(含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
3.計劃內妊娠4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6
問:生育醫療補貼的支付標準是怎樣的?
答:生育基金支付生育醫療補貼包括:剖宮產1800元,助產分娩1200元,正常產(含順產、流產、引產)800元。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費用在該分娩支付標準基礎上增加20%。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依法生育,且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男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的,按上述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補償。
7
問:如何認定男職工配偶未就業?
答:男職工配偶生育當月無用人單位(不含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為其參保繳納社會保險的,經本人書面承諾,予以認定為未就業。
8
問:申領生育保險待遇需攜帶什麼資料?
(二)計劃內生育但妊娠後流產、引產。請攜帶以下資料原件:①計劃生育證明;②從確認懷孕開始(末次月經)時間的病歷;③醫療機構出具的流產或引產時間證明。
(三)計劃外妊娠後流產、引產和做計劃生育手術或復通手術。請攜帶以下資料原件:①結婚證;②病歷、出院小結及住院費用明細彙總清單;③醫療費發票。
金華市區職工可攜帶上述資料前往行政服務中心三樓人力社保服務區進行申領,當然,符合條件也可以網上申請哦!
9
問:符合什麼條件可以網上申領生育保險待遇?如何申領?
答:2017年8月1日起生育的女職工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以進行網上申報:①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在金華市社保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②符合法定條件生育;③在金華市區定點醫療機構因生育住院並經基本醫療保險結算了的生育職工。
符合條件的女職工請在生育次月20日後登錄網站進行申報。
申報流程如下:
10
問:職工生育、終止妊娠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機構有哪些?
答:職工生育、終止妊娠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可在市區基本醫療保險已定點的醫療機構就診、分娩。市區基本醫療保險已定點的醫療機構為生育保險定點機構。
11
問:在異地生育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答:女職工在異地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分兩部分報銷。一部分是生育保險中的醫療補貼,由用人單位向市社保局申請,結算辦法與在金華本地生育相同。另一部分是醫療保險中的待遇,按市區外住院職工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處理。
12
問:用人單位欠繳生育保險費的,在欠費期間發生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如何結算?
答:用人單位欠繳生育保險費的,在欠費期間發生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生育保險費補齊後,再按規定與市社保局結算。
13
問:哪些情形下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答:下列情形下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費用;因自殺、自殘、鬥毆、酗酒、吸毒、他傷、其他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醫療事故造成妊娠終止的費用;超出生育保險規定範圍和標準的其他費用。
來源|金華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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