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请问老师是如何看待本次银保监会对人身产品核查的问题, 产品费率会越来越贵还是更实惠于客户?承保会越来越严吗?免责条件会更多吗?重疾产品病症的解释会更加详细,以后的赔付会更难吗?轻症和重症会增加多次赔付吗?分红类的重疾产品还会继续存在吗?
答:
我一般不做预测未来的事情,做好当下的,一般未来都会挺好。
这次的19号文也就是你提到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检查,其实很多人过度解读了。注意,这是一个检查,不是一个新规定。检查的是以前的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针对可能还遗留问题的地方。那当然了,确实19号文中也有一些新的内容,但是并没有大的调整,基本上都是以前的内容的重申。不用做过多的解读。
费率问题
产品费率的问题,和19号文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目前市场上很多产品已经是很低的费率了,将来市场整体的费率可能会有上升的情况。但不同公司的情况可能会差异很大,因为不同公司的费率本身就是有很大差异。
说白了费率一方面是承保技术的问题,另外一方面也是市场竞争的问题,当竞争达到一个稳定状态的时候,费率会回归一个理性的状态。就像当年的滴滴打车、快的打车和uber在竞争的时候也是一样。现在竞争没有了,市场的费率就回归理性了。
当然,未来如果承保技术有突破,费率也许还会有巨大变化。
承保肯定会越来越严格,这也并不是19号文的结果。这是技术发展的结果,承保严格,理赔标准,市场就需要我们这样理性的保险业务员,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保险业的形象会越来越好。
免责条件应该不会更多了。这和19号文关系也不大。
重疾定义有可能会更细一些,可赔可不赔的现象会减少,是不是该理赔更清晰,这个不叫理赔难,这叫理赔技术进步,专业的条款更需要专业的我们。
未来多次赔付的产品应该会越来越多,这和19号文也没什么关系。随着市场上多次赔付的产品尝试越来越多,多次赔付的数据也越来越完整,更多的保险公司会进入这个领域,毕竟对客户有利,保险公司只要能进行风险定价,何乐而不为呢?
目前在我们内地是没有分红的重疾险的。所谓分红的重疾险不过是分红险和重疾险组合出来的,这我之前谈过:《为什么要提前给付?》。
这和19号文更没有关系。
境外有分红重疾险,吹得神乎其神,很多又在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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