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袒胸露乳引眾議,哺乳是母親應有的權利

帶著寶寶出門,寶寶卻哭鬧不停,相信這種情況大多數寶媽都遇到過。對於年齡稍微大一點的寶寶,還可以用各種手段威逼利誘。可是對於很小的寶寶來說,還沒學會說話不會表達哭鬧起來很可能就是餓了。

給孩子哺乳就得把衣服拉起來,露出乳房,在人少的地方還可以接受。有時候在某些公共場所,比如公交車或是地鐵上,寶媽很難從心理上邁過這道坎。但是聽著孩子的哭鬧,寶媽是非常難受的,自己怎麼樣都無所謂,一定不能餓著孩子啊!

公共場所袒胸露乳引眾議,哺乳是母親應有的權利

這樣一位偉大的媽媽,被如此苛責,國人素質真的這麼低嗎?看到這圖片的第一眼,我就明白了世上只有媽媽好這句話的真諦。沒有一位女性願意在公共場合暴露乳房,但是為了孩子,她們願意這麼做,她們永遠把孩子放在首位。無視母親的光輝,這位博主卻只能看到"性器官",可以說是淫者見淫了。

公共場所袒胸露乳引眾議,哺乳是母親應有的權利

早在兩千多年前的戰國時代,孟子就對這樣的事情做出了精闢的解釋:

淳于髡問:"男女之間不親手遞接東西,這是禮的規定嗎?"

孟子說:"是的。"

淳于髡又問:"那麼,假如嫂嫂掉在水裡,小叔子用手去拉她嗎?"

孟子說:"嫂嫂掉在水裡而不去拉,這簡直是豺狼!男女之間不親手遞接東西,這是禮的規定;嫂嫂掉在水裡,小叔子用手去拉她,這是通權達變。"

這個小故事可以這樣來理解:

在公共場合不袒胸露乳是有素質嗎?

是的;

那麼在公共場合孩子餓了,母親可以哺乳嗎?

孩子餓了而不餵奶,這簡直是禽獸!不在公共場合袒胸露乳是有素質的,但是在公共場合孩子餓了,母親哺乳,這是通權變達。

對於寶媽來說,在公共場合哺乳是一件很難堪的事情,但又是不得不做的。但從道理上來講,這些媽媽都是沒有錯的,不分場合的哺乳是女性該有的權利。在這裡要對曾經在公共場合哺乳的母親致敬,你們都是偉大的媽媽!

公共場所袒胸露乳引眾議,哺乳是母親應有的權利

實際上,國家對公共設施的建設以及人民基本素質的普及還是有所欠缺的。經過多年的努力,公共廁所的問題如今基本的到了解決,但是哺乳室卻鮮有建設。在歐美國家,有過許多為母親爭取公共哺乳權的抗議行動,並且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建設了很多的公共哺乳室。但是這樣的行動,在國內卻幾乎沒有出現過。而且在歐美國家,人們對母親在公共場合哺乳的看法也非常的包容,不會讓寶媽感覺到指指點點或是壓力很大。

公共場所袒胸露乳引眾議,哺乳是母親應有的權利

在中國,媽媽在公共場合哺乳最大的壓力就是來自於公眾輿論,國人對這種行為非常的排斥。魯迅先生曾經尖銳的分析過中國人的心理:"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象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這段話說的很尖銳,但是用來評價今天的中國人一點兒也不過時。

哺乳孩子應該是是母親應有的權利,但是有些人還是很難接受在公共場合哺乳,你怎麼看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