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国家赔偿暨司法救助业务培训会议

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国家赔偿暨司法救助业务培训会议

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国家赔偿暨司法救助业务培训会议

6月5日上午

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国家赔偿暨司法救助培训工作会议。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及具体承办人、中执行局、立案庭、刑一庭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基层院汇报了本院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近三年来开展国家赔偿暨司法救助审判业务情况。会议分析了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两类案件的质效情况,传达了最高院、省法院培训会议精神,邢海丽专委做了总结讲话。

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国家赔偿暨司法救助业务培训会议

▼邢海丽专委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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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邢海丽专委强调,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在尊重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是法院工作中最能体现人权保障特点的两项工作,工作中要突出制度蕴含的平冤理直、抚慰民伤、救济民困的人权保障核心价值。二是要克服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是区别于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独立的审判专业,克服被漠视忽略的“副业”思想。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国赔案件质量,严谨细致,提高司法救助申报审查质量和效率。三是要严格落实最高院要求,做到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归口管理、专人负责”,建立专业高效的运行机制,原则上按照与基准案件1:1的比例设定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权重系数。四是要高度重视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审判团队建设,着力提高理论调查研究水平,提升干警队伍业务能力。五是要强化司法责任意识,公正廉洁高效办案,坚决杜绝廉政问题的出现。六是要认真准备,积极完成最高法院组织的第三次全国法院国家赔偿案件评查暨司法救助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供稿:赔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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