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資質改革,“做減法”是大勢所趨

建築業資質“做減法”是大勢所趨

本屆政府牽動改革的“牛鼻子”就是深入推進“放管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在建築業市場管理的表現之一就是,對企業資質做“減法”。

2014年對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進行了大手術,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由60個減少為36個,其中19個專業承包資質直接取消;

2015年又取消了建築智能化、消防設施、建築裝飾裝修、建築幕牆4個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

2015年10月9日,住建部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將《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規定的資質換證調整為簡單換證,資質許可機關取消對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指標的考核;

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中關於國家級工法、專利、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等考核指標要求,對於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不再考核上述指標。

建築業資質改革,“做減法”是大勢所趨

建築業資質改革,“做減法”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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