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樣分析敢說“張揚我愛你”的小二姐,是不是有點另類?

憑藉一篇煽情動人的告白文,小二姐一夜之間躍升網絡紅人。在“女文青”、“愛情”、“炒作”等話題性的標籤背後,語言構建或是背後的始作俑者。對於置身信息洪流的職場人士而言,真相和虛妄的分界線,就在撥開語言迷霧之後。

她這樣分析敢說“張揚我愛你”的小二姐,是不是有點另類?

離境

我一直很喜歡語言學,並喜歡用我學到的這門學科中的淺顯的思維方式解決我在其他方面遭遇到的問題。比如音韻學的知識幫我快速並且穩定地入了韓語的門;比如我用詞彙學的知識來反駁類似所謂“我愛(喜歡)你,但這與你無關”這一我認為無理但始終不得其解的情感問題:“愛”、“喜歡”這類動詞,屬二價動詞,需配一個主語,再加一個賓語才算完滿。這一抽象動詞對受事者帶來的後果不如“打”、“幫”一類顯而易見,但卻如化骨綿掌,慢慢腐蝕,絲絲滲透。

這就是我喜歡語言學的原因,它冷靜、理性、純粹,不帶一絲情感的蠱惑,有條不紊、鞭辟入裡地探尋狡猾、巧言的語言背後的真相,順著邏輯的藤條,跳出感性的羈絆與束縛。

作家林奕含觸碰到了文學巧言令色的本質,她質疑、她論爭、她痛苦,並最終因信仰的崩塌而走向毀滅

那麼巧言令色的真的是文學嗎?同時,所有文學都是巧言令色嗎?如果不是,那麼哪些算是呢?是“不辭冰雪為卿熱”、“青鳥殷勤為探看”的深情嗎?還是“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的寂寥呢?是“質本潔來還潔去”的純真嗎?還是“置香茗於案,以奠作者苦心”的欲蓋彌彰呢?

這一巧言令色又是以什麼為載體呢?這一載體又是誰,以什麼目的,向誰組織併發出的呢?

巧言令色的究竟是文學還是語言呢?究竟是語言還是某種語言的組織者呢?只有跟真實不符的語言才是巧言令色嗎?所有跟真實不符的語言都是巧言令色嗎?只有謊言才是惡性的嗎?所有謊言都是惡性的嗎?善意的謊言也是惡性的嗎……

她這樣分析敢說“張揚我愛你”的小二姐,是不是有點另類?

亂境

一夜之間躋身為人們喋喋不休談資的小二姐事件中,除了與小有名氣的電影導演建立倫理之外的關係這一事實之外,這一事件本身是如何博得了關注,贏得了流量呢?一篇缺乏邏輯、毫無養分的文章瞬間將事件主人公推向了鬧劇的中心,那麼承載它的語言扮演著怎樣的角色,又該承擔怎樣的罪行呢?

她這樣分析敢說“張揚我愛你”的小二姐,是不是有點另類?

作者狡猾地在文章中選用了長期以來已經被符號化、程序化的語言風格,將自己塑造為一個“在路上”、“在西藏”、在人間但不惹人間煙火的(偽)文藝女青年。

以此來昭示眾人,甚至告慰自己:我獨行於擁擠的人潮之外,你們的規則束縛不了我的風格,我做的一切事情即使無可理喻,但在我的軌道中仍是順理成章。

這就是語言的魔力,一段短暫到算不上戀情的不倫關係被包裝為愛情,一封不知所求,不知所終,甚至不知所謂的“表白信”披上了痴戀的外衣。作者更為“高明”之處在於,她將這一段關係強行打包進三毛的故事。而三毛在大陸被接受、被幻化之後形成的標籤,足以讓她不費吹灰之力,便躲進“文青”的盾牌,順便搭上“文青”的快車。

於是當文章散播、事情發酵之後,首當其衝的是“文青”群體。人潮中的看客是不屑於探究真假虛實的,不管旋渦中心夾裹著何方神聖,既然送上門來的是一件“文青外衣”,字裡行間充斥著文青氣息,那麼這個不知是誰的群體便淪為被取笑、嘲弄的對象。

即使最後迷霧散去,這一盾牌也已吸引了部分火力。觀其後續,即使是有心人也都把重點放在了真假文青的辯證與討論,而事件的主人公則在賺夠流量之後順勢選擇了在微博上隱退紅塵。語言的外衣成了作者最完美的掩護,人們討論文青、討論導演、甚至討論語言本身,而作者本人卻巧妙地避開了硝煙,在熙熙攘攘的俗世之外,恣意逍遙。

語言於我們已遠遠超出工具意義,它在表面思維層次構建著人們的認知。信息爆炸、魚龍混雜,人們被無休止的故事、論說與修辭裹挾著,無暇辨其虛實,無暇探其根究。

於是便被其披裹著的或華麗或蒼白的外衣遮蔽認知的切入點,自以為掌握著大量的信息,參與著無數的改變。殊不知,這件有心織就的外衣只是牽引著看客在真相的門外亂舞。

所以我們討論的是謊言嗎?

我終於找到了糾結的主題。

幻境

為什麼要說謊?因為真相不能被得知。為什麼稱“善意的謊言”?因為真相不能被愉悅地得知。善意的謊言令人愉悅。謊言掩蓋了真相。幻象令人愉悅。(這裡的愉悅非指快感,而是舒適)

於是我們給了絕症之人生的希望,我們讓困境之人堅定他的方向。畢竟最後,我們不必同他一起走向死亡,陷入絕境。那麼在安全線內,我們何不釋放自己的哪怕蒼白的善意呢?我們何不為他們構建一個哪怕短暫、虛弱的幻境呢?看著他們嗅到一絲微薄的希望,我們不是也在惴惴不安中定下心了嗎?

但謊言之所以被稱作謊言,幻境之所以被稱作幻境,是因為它們沒有絕對存在的合理性。一旦到達允許其存在的閾值,謊言必然破碎,幻境必然坍塌。

我們懷揣著的愧疚與不安足以慰藉他們重新吞噬希望的絕望嗎?在絕望中走向絕望之人沒有痛苦的掙扎,因為他們在迎接自己預設的結局。在絕望中向死而生之人體驗到最劇烈的快感,因為他們在極夜偶遇了光亮。

那麼為習慣在黑夜中行走,並知道自己將長久走下去之人打造一盞華麗的路燈,然後在他面前將其爆破,這究竟算是第幾等的殘忍。

更加諷刺和悲哀的是什麼呢?是絕境之人並未喪失理智,他一眼識破這華麗幻境的虛妄,但仍選擇相信,甚或,不由自主地相信。對於人類這一趨利避害的生物來說,比起絕望,他們更願意也更容易接納希望。於是便在我們的推波助瀾之下,讓自己登上更高的懸崖,跌入更深的深淵。也許還是,一次又一次。

後記

尼采認為日神象徵著人類在領悟人生永遠痛苦的本質以後,試圖去塑造一個華美幻境,以求人生可以一活的努力。因此日神精神的主旨,在於肯定外觀,反對追求本體,也就是說止於清泉,不要追根究底達於地獄,而是尋求著適可而止的追索。以此來消解酒神毀滅個體的痛苦,中和迴歸本源母體的原始的狂歡,從而追求生存的永恆樂趣。

這是悲劇精神。是普羅米修斯遭受獵鷹啄食的自我犧牲,是俄狄浦斯王戳瞎雙眼的自我懲戒與救贖。它不是悲慘,是悲壯,是崇高,是讓平凡渺小的我們不堪其重的永恆價值。

那麼作為謊言受事者的我們,承受得了不堪一擊但華麗迷人的幻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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